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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朝阳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2021年8月10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宏志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常务副主任:迟行刚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副 主 任:张克斌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石延刚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张中华 区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委 员:高大中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毕重伟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陈 伟 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胡建东 区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宝月凤 区委社会工委书记、区民政局局长
连文胜 区委农工委副书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海鹰 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周 炜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于晓军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兼)
黄宏春 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姬文革 区总工会党组常务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孙博洋 团区委书记
苏 静 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欧晓勋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岩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谭 强 公安朝阳分局副局长
赵云华 区武装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