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公开公告>>公开、公告、决议、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小杰为朝阳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小杰为朝阳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2年6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吴小杰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