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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21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靳学军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五年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85583件,结案342580件,收结案数均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动平安朝阳建设

  依法审理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分子1757人,审结了首都机场“7.20”爆炸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依法审结涉毒案件1540件,妥善审结了歌手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等案件;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案件,妥善办理了包括涉案金额55亿元的“华融普银”案、“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等重大典型案件;加大对网络犯罪打击力度,审结“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立二拆四”非法经营案等案件;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14件144人,被告人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20人。对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较轻的犯罪,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共对4081名被告人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推行“一二三四”亲情教育工作模式,设立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抚慰室”,与区律师协会联手成立“法律阳光工作室”,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服务和保障金融产业发展,设立金融审判庭,审结委托理财、融资、票据类案件19466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审结合同类案件132450件,其中“建材市场格式条款免责无效案”被中国法学会评为“3.15案例”。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586件。因知识产权审判业绩突出,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专利权纠纷案件。强化对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建设的司法保障,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等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司法应对,妥善处理解除商铺租赁、拆迁腾退等相关案件349件。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依法行政

  对违反法律规定、法定程序或者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协调解决行政纠纷615件;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五年来,市、区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5人次;《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多次受到区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为行政机关举办法制培训、组织旁听案件4900余人次。区法院被授予“北京市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称号。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一)完善工作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努力让立案更加便捷。在6个人民法庭设立立案点,五年来立案点共受理案件143663件;通过网上预约立案方式受理案件40115件,占全市法院总数的76.9%。制作《起诉材料告知书》,在立案大厅设立朝阳律协律师志愿服务工作站,提高一次性立案成功率;自2014年开始探索由法院为当事人出具诉前调查函,254名当事人成功调取到证据并及时立案。努力让诉讼更加顺畅。出台《关于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对15类涉民生案件建立快审、快调、快执的绿色通道,五年来共审结涉民生案件134801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结了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离婚案等一批社会关注案件。努力让执行更加高效。加大财产查询力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9万余条;加大执行威慑力度,依法对3263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0394次,联合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全面限制。努力让诉讼服务更加周到。成立诉讼服务办公室,打造“现场诉服窗口、12368热线、审判信息网”三位一体的当事人接待模式,五年来诉讼服务窗口接待群众77万余人次,回复群众留言2.3万余条。

 (二)延伸审判职能,服务社会治理

  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依法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373份, 31个国家部委和市级机关根据区法院司法建议改进了工作。其中,中国保监会废止了沿用15年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国家卫计委起草了《电子病历打印复制及锁定标准工作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范了处方药品包装说明书制作标准,该司法建议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十大司法建议”。

  加强司法公开和普法宣传工作。扎实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互联网上对470件案件进行庭审直播,上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51130份, 通过网站、短信等渠道向当事人推送案件信息;设立社区法官工作站,五年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00余次,被授予“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建立新闻通报会制度,在中央和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法制宣传文章2.6万余篇;开通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和部门职务微博,被《人民日报》评为“全国二十大司法系统微博”。

  三、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管理体制和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以改革促公正。扎实开展法官员额制改革,共遴选出员额法官243名,占法官总数的71%;探索司法责任制背景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推进 “四个规范”建设;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改革,设立法官专业委员会,构建三级案件评查体系;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2016年院庭长共结案21314件,占全院结案数的26.5%。2016年,区法院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

  以改革促高效。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加强专业审判庭、专业合议庭建设,探索审判、执行团队建设;加强事务性工作的集约处理,设立审前工作室;加强信息化建设,自主研发执行业务辅助及司法专邮送达等信息化管理系统。2016年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297件,与2012年相比提高了69.1%。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合作,共同构建人民调解员、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的纠纷化解平台;与北京地区28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立联动调解机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49.6%。

  四、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建设过硬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探索了“三引领四融合”党建工作模式,受到中组部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批示肯定。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培养选树了以“全国模范法官”刘黎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推出“崇法、明断、敬业、惟新”的院训,开展法官任职宣誓、青年之星评选等活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办案水平。打造“1+4”青年法官培养模式,被评为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基层党建工作重大创新项目”;加强专家型法官的培养,编辑出版了《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官撰写的学术论文连续三年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五年来,区法院有2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名法官被评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14名法官被评为“北京法院司法业务技能标兵”。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守廉洁司法底线。编制《法官廉政提示手册》,讲授廉政主题党课,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开展巡回检查、庭审视频抽查,加强对审判纪律作风的监督;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针对案款发放、赃证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防范监督;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五年来对6名违纪人员进行诫勉性谈话或纪律处分。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代表联络工作,认真办理意见建议,邀请市、区人大代表500余人次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认真执行重点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并根据审议意见切实改进工作。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定期召开审判执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认真听取并妥善办理检察建议10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五年来共选任人民陪审员480人,参审案件10万余人次;与区律师协会建立双向业务交流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法,与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共同搭建“法眼视界工作室”平台。

  五年来,区法院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北京市模范法院”“北京市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案件快速增长并保持高位运行,给审判质效带来较大压力。二是审判队伍整体比较年轻,审判经验和能力尚需进一步积累。三是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原有审判管理模式需要调整,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法院工作也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一是信息技术、办案条件等保障措施不足,影响了审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二是审判队伍长期加班加点应对案件增长态势,身心健康和队伍稳定都受到较大影响。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设想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加强金融审判庭建设,推动设立涉外案件审判庭,为“国际商务中心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大对文化创意、高新技术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为“文化创新实验区”建设提供法律支持;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和谐宜居模范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严格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在刑事审判中,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在民商事审判中,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产权司法保护职能。在执行工作中,以提高信息化水平为依托,以加强联合信用惩戒为手段,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三是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细化各类司法人员的权力清单,设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业绩考评体系,进一步提高送达、庭审、文书制作等环节的规范化水平;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广“审前工作室”等集约化管理模式,探索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全面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四是深化司法为民,让群众共享司法改革成果。加快推动集立案、调解、便民服务和信访接待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搭建线上、线下两个诉讼服务平台;深化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不断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五是加强人才建设,建设高水平审判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完善党建工作评议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审判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建立与法学院校的共建机制,开展司法业务标兵评比等活动,努力培养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优秀法官;加强审判纪律作风建设,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运用司法巡查、专项检查、审务督察等方式,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审判队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

  六是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做好专项报告;加强代表联络机制建设,认真听取代表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加强对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探索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模式,进一步落实司法民主。

  各位代表,在今后一个时期,区法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始终将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神圣使命,始终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始终将积极推进改革作为应有担当,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朝阳“建设‘三区’、建成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