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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朝阳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朝阳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朝阳建设

  五年来,共依法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4263件18713人,审查起诉17472件21456人。一是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审查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806件1864人。依法妥善办理“大屯飙车案”等一批对社会安全影响较大的恶性案件,依法办理了一批利用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案件。二是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民生犯罪,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审查起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4863件5897人,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开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不断强化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化解矛盾,保障和谐宜居模范区建设。突出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创建“一二三四”刑事和解工作法和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在全国首批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悔罪。构筑朝阳特色的“3+2+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妇女犯罪审控组”维权绿色通道作用,加强教育、保护和普法宣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00余份,督促问题整改。

  二、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加强预防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年来,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59件167人,大要案率90%。一是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贪腐”。对辖区内土储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查办。注重对民生工程的检察监督,立案查处了一批民生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加大追逃力度,成功劝返全市首例潜逃境外的滥用职权犯罪嫌疑人。二是着力打击行业性腐败,突出查办大要案。先后查办新闻媒体行业贿赂系列案,房地产权属登记环节行贿、受贿案,税务领域违规办理二手房交易缴税窝案等行业性腐败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成功完成多项最高检、市检察院、市纪委交办的重大专案办理任务。三是不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标本兼治。五年来接受社会公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4147次,廉洁准入制度社会认可度逐年提升。紧紧围绕全区换届选举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区农村两委换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提供有力保障。不断强化调研工作,完成预防调查报告22篇,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廉政制度建设18项,“2014年度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报告”被评为全国十佳年度报告。出版发行全市首个《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白皮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警示宣传。

  三、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推进金融犯罪预防工作,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针对辖区内以非法集资为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集中爆发的形势,着力加强对该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妥善办理了涉案金额55亿元的“华融普银案”,涉案金额14亿元投资人5000余人的“易胜百案”在内的重特大案件30余件。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审查起诉多起案值超亿元的制售假发票、非法经营票据套现案,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二是注重金融犯罪的预防工作。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化解金融风险,发布全市第一个《金融检察白皮书》,总结犯罪特点,揭示、防范管理漏洞,并对区域金融产业健康发展提出建议。研究制定《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案指南》,统一办案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强化犯罪预防,最大限度为投资人挽回经济损失。积极与区金融办等部门沟通联动,构建区域涉众型经济犯罪联合防范治理体系。三是积极探索专业化金融犯罪案件办理机制。设立金融犯罪检察部,打牢专业化办案的基础,提升专业化水平。出台《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以案释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强化释法说理。加强金融犯罪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举办“涉众型非法集资类犯罪问题研讨会”,与高校合作撰写《非法集资犯罪的理论与司法实践》一书,为防范和打击犯罪提供指导和借鉴。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不断深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严格审查逮捕程序和标准,严把审查起诉质量关。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违法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前移法律监督关口,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实现了对侦查活动的全程监督。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办理监督案件88件。二是着力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刑事审判中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充分利用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强化对民事和行政审判中诉讼过程、判决裁定与执行活动的监督。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加强对侵害公共利益和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监督。三是持续开展刑事执行检察。扎实开展监管活动监督,对朝阳区看守所开展各类安全防范检查900余次,始终保持对监管不规范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的高压监督态势。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自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累计办理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341件34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77人。持续开展刑罚执行监督,重点加大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力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监督,累计监督14409人次,切实保障刑罚执行的公平正义。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自身行为,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一是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及时向代表反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监督权。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调研活动,主动汇报工作,将代表监督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推动力。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打造“一报两刊、一网多联”平台,定期开展代表联络活动,方便代表监督,丰富监督方式,拓宽监督范围。二是构建多方参与的外部监督体系。建立外部监督委员会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专家学者作为委员监督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不断拓展律师监督的方式和渠道。加大检务公开力度,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朝阳检察”官方客户端实现网络平台全覆盖,及时发布信息回应民众关切,保障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三是强化自身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监督体系。连续三年持续开展司法规范化专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全面梳理制约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问题,研究成因和解决方案,制定30余项规范性文件。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复查制度,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严格程序约束。

  六、坚持首善标准,树立底线思维,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和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从严治检,确保全院上下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底线。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扎实开展专题教育,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评价体系》及配套实施制度,引导全体干警坚定政治信仰,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执纪督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维护党纪政纪和检察纪律的严肃性。出台加强内部执法监督防止说情干扰等规定,严肃办案纪律,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坚持创新引领,检察体制机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2013年以来稳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为检察体制改革贡献了宝贵经验。2016年,在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检察体制改革。以员额制改革为基石,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将检力资源向司法办案一线倾斜。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通过权责清单等制度明确检察人员的履职范围和标准,切实突出“谁办案谁负责”。依据“精简、规范、效能”原则优化调整内设机构,设立专业化办案机构和专门监督机构。三是坚持人才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教育培训,注重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检察官夜校”培训制度被评为北京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品牌活动。注重培育领军型人才,五年来共培养全国及北京市检察业务专家和标兵25名。始终坚持文化育检,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获得首批“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

  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首都文明单位”、“北京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集体荣誉33项,荣获“全国三八红旗奖章”等个人荣誉47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安排

 

  未来的五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夯实队伍根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不断完善党建目标评价体系,确保党的建设全覆盖。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和作风建设,坚守道德底线,严防廉政风险。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感受最直接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坚持首善标准,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是树立监督主业意识,强化检察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强化优势,补齐短板,拓展线索来源,不断加大同级监督力度。刑事审判监督中突出问题导向、完善抗诉机制,刑事执行监督中着力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同心同向,争取多方支持,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四是继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上级部署,不断推进机制创新。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落实。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遵循检察工作规律,合理统筹授权和监督,确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办案组织、未成年人惩防帮教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机制等方面的探索,及时健全配套机制。

  五是狠抓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以查摆梳理问题、剖析原因症结为重点,以整改落实为中心,抓住关键环节,突出整改重点,务必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深化运用诊断式整改,将监督重心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进一步强化检务督察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办案纪律。始终将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坚守严防冤错案件底线。

  六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增强权力本源意识,坚持向人大及常委会汇报工作,加大日常联络力度,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和方式,为代表监督履职提供便利。不断增强检务公开,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知情权,不断扩大律师监督检察机关的渠道和范围,积极做好检察公共关系建设。

  未来的五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坚持首善标准,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朝阳建设三区、建成小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