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人大代表开展《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2-03-24
3月22日,朝阳区人大代表对潘家园街道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热门商圈两类重要点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活动由人大代表邢伟主持,潘家园街道武装部长郭杰等领导以及交通支队劲松大队、平安建设办公室、市场监管局潘家园所、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此次活动。
首先,朝阳区交通支队劲松大队副大队长曹明汇报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落实情况。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赵学军汇报了地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情况。随后,各位代表根据条例内容对地区非机动车管理提出意见建议,并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非机动车公共停车管理、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和充电设施建设等重要点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在电动车销售点,市、区人大代表们重点检查电动车销售主体资质、是否存在非法销售行为;在翌景嘉园小区,重点检查非机动车充电桩设施建设、运行状态及安全情况等。据悉,2021年10月,《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的超标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到期。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启动开展市、区联动执法检查。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统筹、协同联动、主动作为,推动非机动车管理规范化、秩序化,努力构建安全、有序的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