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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十八里店地区召开《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意见征求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10-28

        10月19日,十八里店乡人大召开《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意见征求座谈会,协助对该法律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当日,城乡建设办公室、乡人大代表及吕家营村委会齐聚我乡立法联络站,围绕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修订主题座谈交流、建言献策,乡人大主席杨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背景梳理

        《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也是本市“三农”领域重要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地方法规。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别任组长,组成了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等35个单位参与的立法专班。目前,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

        为确保参会代表座谈交流时有据可依、充分发言,10月18日上午,十八里店乡人大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了专题预备会,部署了征求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意见相关工作,并将草案材料予以印发。会上,乡人大主席杨为民要求各位代表要认真学习修订草案,有针对性地对法条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广泛听取广大群众的内心呼声,形成有效的意见建议。

        18日至19日,各相关科室及各村分别召开学习讨论会,讨论对此次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

        十八里店地区立法联络站设在党群服务中心(人大代表之家),是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去年设立以来,充分发挥着汇集民智、广聚民意,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的重要作用。

        19日,十八里店地区立法联络站迎来了一项立法征询任务,协助对《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提出意见。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从草案具体法条出发,围绕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从振兴集体经济、医疗保障、人才管理等多方面展开交流,并提出力求专业对口人才下沉指导与帮扶,提高农村医疗报销比例,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夯实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等意见建议。

        随后,乡人大主席杨为民总结了座谈讨论意见,对进一步深化地区乡村振兴推进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加强立法联络站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集民智、广谱法的作用,辅助做好立法工作;二是发挥人大代表之家平台作用,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代表工作实效;三是提高对地区乡村振兴推进工作的重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乡村振兴法的有关工作,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下一步,地区将继续依托人大代表之家、立法联络站,做好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宣传及相关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同时,强化“家站”阵地建设,切实发挥“社情民意直通车”和“履职监督新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走深走实,为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