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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

 6月29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了朝阳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并决定了人事任命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主持会议。
    会议审查和批准了朝阳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委员们认为,区政府计划调整方案(草案)涉及的项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我区的环境提升、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应尽快启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区政府围绕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结构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科技创新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委员和代表指出,科技创新的发展定位、工作机制及推进力度还存在有待完善。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发展定位;积极搭建平台,有效整合资源;优化政策体系,创新扶持方式;积极营造环境,培育创新氛围。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16年以来,区政府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改善空气质量为引领,大力推进污染减排,持续改善大气、水等环境质量,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6年朝阳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6%。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工作规则(草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会议制度(草案)。
    就此次常委会议题,陈宏志强调几点意见。关于审查和批准政府年度计划调整方案,要认真组织实施,注重质量和效果,保障两个项目按时、有序完成。关于科技创新工作,陈宏志强调,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统筹谋划,促进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引领作用的有效发挥。环保工作方面,要把听取区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作为每年常委会常规议题,开展持续监督。同时选取环境目标的主要方面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监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此外,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把履行人大职能放在优先位置,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会议通过了区法院院长靳学军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春霞、常树奇、胡良森、牟燕东出席会议。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马继业,区法院院长靳学军、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鲲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