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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10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副主任朱春霞、常树奇、胡良森、牟燕东、叶青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领导马继业、席成坡、孙其军、杨建海、刘海涛,区法院院长靳学军、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鲲等列席会议。陈宏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面对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区政府坚持规划、政策、资金“三优先”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养老改革,在高标准完成北京市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的同时,全面贯彻《条例》各项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建议区政府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大对专业运营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医养结合的推进力度,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推进文化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近年来,朝阳区将文化引领作为区域发展的主导战略,不断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取得了一批开拓性、引领性、标志性的文化创新成果。委员和代表认为,要凝聚思想共识,加强首都文化中心建设,构建统筹协调机制;大力营造人文环境,提升城市品质;营造文化交流环境和法治环境,积极搭建平台,以需求为导向,推动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此外,加强文化融合发展政策研究,发挥好文化扶持资金作用,促进社会资本融入文化事业发展。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办理“加大东部‘一廊’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议案情况的报告。今年2月至10月,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采取组织委员、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以及听取区政府主管部门专题工作汇报等方式,围绕我区东部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开展现场视察和综合调研。通过深入广泛的视察调研,委员和代表们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开展“一廊”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城市环境建设管理水平,议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地区“煤改电”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继续办理“加快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试点乡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议案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修订稿)》;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决定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书面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被任命人员的就职报告。
    陈宏志强调,与会委员紧密结合十九大报告的新精神、新理论、新要求,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他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十九大精神指导实践,将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工作成效。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精神,增强总规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和权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总规落实中涉及的重点任务,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总规在朝阳有效落实;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广泛征求民意,畅通表达渠道,为总规落地提出意见建议,使总规在落实中充分体现人民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