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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1月5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以及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主持会议,副主任朱春霞、常树奇、胡良森、牟燕东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玉鲲辞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
    陈宏志作《关于提请张朝霞任职的议案》,提请任命张朝霞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会议以投票的方式对任职事项进行表决。任命张朝霞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提请张朝霞为代理检察长的议案》,任命张朝霞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议还决定了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决定增加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一项和列席人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