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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授予荣誉称号工作部署会

 5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授予“朝阳区优秀法官”“朝阳区优秀检察官”“朝阳区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工作部署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牟燕东,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区委政法委及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朝阳分局、国家安全朝阳分局、朝阳交通支队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介绍了开展授予荣誉称号工作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及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等内容。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就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建议人选推荐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牟燕东指出,要高度重视授予荣誉称号工作,认识到这是区人大常委会落实宪法和组织法赋予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集中体现,也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全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公正高效司法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

 要将坚持党对授予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原则,确保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等各环节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要严格标准做好推荐工作,将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第一位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等工作,确保推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