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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9月19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  晟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文献区长委托,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学前教育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议意见工作办理基本情况

 2018年9月,在区人大第十六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区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学前教育“扩学位增普惠”工作情况的报告》。此后,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区政府<关于加强学前教育“扩学位增普惠”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起草了《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学前教育“扩学位增普惠”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的报告》,深入推进学前资源扩充与优化等八项工程,确保学位总量基本满足,努力满足群众普惠性学位需求。

 二、学前教育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将学前教育列为审议议题。区政府坚持 “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监管服务思路,扎实推进学前教育监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规范办园行为,确保幼儿园健康运行。

 (一)政府统筹主导,完善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强化学前教育联席会制度,形成了政府主导,区教委牵头履行行业监管,区公安、消防、安监、城管、食药、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监管,合力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是优化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在扩大普惠性资源、改善办园条件和提升办园质量等方面逐年加大投入。2019年学前教育预算增至13.96亿,比上年增长43.03%。

 三是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将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普及普惠目标和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对政府相关委办局和街道、地区(乡)办事处依法落实教育责任督导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

 四是建立动态督查监管机制。成立学前教育督查室,建立“科室指导、社管所管理、专职包片、兼职包校”的督查监管体系,强化入园督查、记录台账、跟踪改进的动态监管机制。

 (二)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加强源头监管。进一步优化民办园设立审批程序,实现一站式办理,探索建立网上审批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建立民办学校审批备案部门联审机制,形成分头把关、密切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是注重办园质量监管。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责任督学受理投诉问题三级反映机制,规范开展日常督导工作。学前教育督查室每月开展专题督查;每三年一个周期,开展幼儿园质量评估,加强质量监管和跟踪指导。推进幼儿园级类管理全覆盖,分期分批对幼儿园进行级类认定。目前,全区一级以上幼儿园数量由去年的166址增至221址,园所级类覆盖率由53%提升至75%。

 三是强化安全监管。成立教育巡查员队伍,目前共有专兼职巡查员180余人,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行动等方式进行全覆盖监管。完善各类幼儿园视频监控安装、管理、上报等制度,定期检查抽查,完善技防措施,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置机制,确保幼儿园安全的育人环境。

 四是严格依法监管。探索建立行业退出机制,研究《民办学校年度报告管理办法》,强化年度报告结果运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朝阳区民办学校管理的办法》,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区域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汇聚监管合力,依托街乡和其它执法部门,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教育培训、检查指导、监督执法。

 五是加强财务监管。依据《朝阳区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监管办法》,将新设立的民办幼儿园150万元注册资金纳入共管账户,敦促幼儿园强化自我管理。每年对民办幼儿园收支情况、资产财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出台了《学前教育生均定额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流程》,对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监管等方面加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六是加强幼儿园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朝阳区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将设立登记、变更、评价、退出等信息纳入平台,进行动态跟踪监管。推进“一网三公开”,研究建立民办学校信用评价体系,实现年度报告、信用评价、质量评估结果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提升服务水平,保障优化发展

 一是多措并举,扩充资源,促进学前教育多元供给。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标准,确保配套幼儿园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2019年新接收学前教育配套9个,新增学位2850个。挖潜各类资源,高校、事业单位等恢复办园等方式,增加学位2220个。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办园,2019年新审批民办幼儿园8所,共计3030个学位。截至年底,全年可新增学位8100个,基本满足了全区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是创新机制,优化结构,提高普惠率。制定了《2019年朝阳区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工作方案》,积极扩大普惠性学位供给。支持鼓励教委直属事业单位以名园办分园、一园多址(点)的模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目前,由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举办的普惠性幼儿园已达41所。2019年,共有65所民办幼儿园提交转普惠申请,预计新增普惠学位近1.8万个,力争年底普惠率达到72%。

 三是加强服务指导,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建立片区协作组联动机制和全覆盖的教研指导网络,依托14个协作组80名骨干核心教研员,带动全区365址幼儿园,通过“区-片-园”三级教研指导网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及保教质量提升。严把幼教从业人员入口关,严格审核各类型幼儿园相关人员的资质,实行教师园长“双证”上岗制度。坚持全员培训,将举办者、园长、保教主任、教师、后勤人员等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完成1.4万余人的全覆盖培训课程。将所有在职一线教师纳入继续教育、职称评定、骨干评选和考核奖励,评定结果计入成长档案,增强幼儿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和稳定性。出台《新时代朝阳区幼儿园的教师职业行为十大准则》《朝阳区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加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近年来,我区坚持政府主导、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园所内涵发展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面对区域百姓对于优质学前教育的期待,我们还面临着挑战和问题:

 一是在资源布局与结构方面,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目前我区学前教育学位总量基本满足,但在部分街乡缺口较大,局部地区资源扩充有限。特别集中在三里屯、朝外、八里庄、来广营等地区,以及部分老旧小区、高密度小区,由于拆迁、规划待实现、部队和企事业单位办园陆续停办等原因,造成“入园难”问题。

 二是在提升普惠率方面,还存在普惠率偏低、转普惠难度大的问题。按照三期行动计划“双普”目标,2019年底实现普惠率72%,2020年普惠率达80%,相当于到2020年我区还要在2019年完成普惠任务基础上净增1.3万个普惠性学位。特别是在东湖、大屯、建外等地区,由于历史原因民办幼儿园占比大,且办园协议未到期,还需要进一步动员和引导民办园转普惠。由于幼儿园产权归属多样,协调难度大,在推动幼儿园转普惠工作中需产权单位协调配合解决。同时,要考虑在园幼儿家长的多元需求,避免由于“一刀切”、强行转普惠等带来的风险,以及举办者与家长由此产生不满情绪、引发不良社会舆论。

 三是在监管服务体系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体系、压实责任。朝阳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大、办学体制复杂、家长需求多元、涉及部门多、管理任务繁重。随着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北京市相继出台了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规范学前教育发展的系列文件,还需要对照新要求新形势,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资金投入和监管、队伍建设、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我区的学前教育监管服务体系,压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部门间的协同机制,将对幼儿园的常态化监管落实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坚持以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为抓手,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统筹协调,着力完善学前教育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服务体系,努力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一是进一步拓宽途径扩大资源供给。坚持建好、用好、管好小区配套作为配置和增加学前教育资源的主渠道。针对三里屯、朝外等局部资源扩充有限的地区,坚持深入分析、科学研判,将学位供给不足的“入园难”和优质普惠需求强烈的“择园热”区别对待,精准施策、靶向发力。通过补足教育资源紧张地区规划指标、租赁社会场地支持优质园办分园、整合其他资源改造成为幼儿园、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新办或恢复举办幼儿园、在具备条件的园所进行改扩建、努力增加学前教育配套规模等形式,多措并举,灵活多样地针对地区特点更好满足入园需求。

 二是进一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落实制定《朝阳区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工作方案》,按照“配套资源必须办、国有资源推动办、社会资源鼓励办、腾退资源恢复办、现有资源扩充办、现有班级满额办、挖掘资源创新办、平衡结构统筹办”的工作思路,确保2020年达到普惠率80%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协调部队、街乡、国资委等其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推进所属幼儿园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针对普惠率偏低的东湖、大屯、建外等地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原因,采取一地一议的方式,推进提升普惠率的工作进程。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服务体系。切实发挥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继续强化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负责的监管服务责任,以“保基础、防风险、提质量”为目标,加强源头监管、完善过程监管、强化安全监管、严格依法监管,从准入审批监管、风险预警与预防、办园规范保障、质量监测与评估等维度,在监管主体、监管内容、实施路径等方面进行细化和完善,加强对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强化惩处措施,落实监管服务责任。

 四是持续提升办园质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估标准(试行)》,明确幼儿园工作主要环节的各项标准,以要求促规范、以标准促提升,确保各类型幼儿园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继续加强岗位培训,支持专业机构利用社会资源和教育系统师资培训资源,对任职初期教师、保教主任、园长等,实施有针对性的分层分岗培训,重点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力度。完善区、片、园三级教研指导和培训体系,引导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关注保教过程、守住安全底线、提升办园质量。利用各种媒介,采取深入社区、面向家长、面向社会的方式,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广泛宣传和正面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儿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从当前来看,距离人民群众对优质普惠学前教育服务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扩充资源、提高普惠率、强化质量保障仍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的工作,任重道远。区政府将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这一目标,不懈努力、砥砺前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