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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继业等12名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继业等12名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8月20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马继业、孙其军、李长萍、毕东海、苏静、吴冰、寇晔、李云飞、张启顺、王世纯、何文东、贾恩松等12名代表辞去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