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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1年6月24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李  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是北京坚持和强化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功能的重大制度举措,对于北京推进科技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标志着北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治环境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水平提升,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同时更好与市人大工作相协调,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对条例在我区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专门成立由区人大常委会张克斌副主任担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以下简称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部分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和科技专业代表小组成员组成。现在,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报告。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首先,加强学习培训,制定检查方案。条例内容专业具体,检查组通过深入的学习研读,梳理出区级政府的主要职责,将执法检查重点聚焦为:条例的组织领导统筹,条例的培训、宣传及表彰,财政、税收及金融政策落实,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和保障政策落实等几个方面。科学设计检查方案,对检查方式、检查进度做了具体安排。召开执法检查启动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会前组织专题讲座,邀请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曹爱红介绍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与实践情况。

 第二,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条例涉及主体多样,类型复杂,检查组为了保证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完整性,科学选定检查单位,检查范围涵盖了科技成果转化各类主体,既包括科研机构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科技企业威讯柏睿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鲲鹏联合创新中心,还包括转化服务机构中关村朝阳国际创投集聚区,以及高校北京服装学院。区人大常委会陈宏志主任亲自带队开展检查,两次集中执法检查共有48人次市区人大代表参加。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朝阳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调研报告》。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是为了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不畅环节,执法检查组着眼于转化这个关键词,重点检查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政府组织职能、引导职能和保障职能发挥情况,了解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方面的掣肘。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根源,提出对策。

 二、条例在我区实施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认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推进落实,条例实施取得积极进展。

 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引领,建立起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科技成果转化融入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格局,为条例的深入实施打下了工作基础。

 在成果转化对接方面:搭建多类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打造多元、规范的创新创业平台,形成孵化器和众创空间115家。积极对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资源,推进朝阳工作站建设,吸纳成员单位231家。2020年,发明专利授权量11473件,同比增长13.93%,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1250.3亿元,占全市总量的19.8%。结合数字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大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领域的应用场景开放力度,向社会发布《朝阳区高精尖产业试点应用场景需求清单》,以直接需求带动科技成果转化。

 在服务供给保障方面: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2020年财政科技支出10.2亿元,有效带动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集聚发展和区域产业结构更新升级。创新投入方式,积极运用政策杠杆,吸引创投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区财政出资10亿元设立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投资原始创新、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等阶段的优质项目和企业。丰富金融支持体系,打造朝阳区中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累计放贷150亿元。搭建人才服务平台,整合行政服务资源,开展朝阳区凤凰计划、国际高端商务人才等政策宣传推介工作。

 检查组同时认为,朝阳区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条例宣传落实不够深入

 政府对于条例实施的宣传培训力度还有不足,缺少有针对性的精准培训。高校院所等科研单位对条例的理解还不够到位,存在怕踩线、怕追责,担心纪律检查、财政审计等方面的顾虑,缺少相应的容错机制。一些政府部门对于条例所涉及的条款认识不清、理解不够、协同不足,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区内科技创新资源非常丰富,但与我区重点产业发展相对脱节,对接渠道不畅。国家、市相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宏观政策的实施,依赖于相关配套制度的及时、有效跟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涉及资金、人才流动、承接主体等众多关键因素,目前科技、人力社保、金融及产业等多部门的联动支撑力度还不够。在区级与国家级、市级沟通联动,区内部门横向协同等方面尚未能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多级联动的合力。

 (三)转化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能力不足,现有平台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各类型科技成果的底数掌握不全,转化落地效果还需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市场还不够发达,创投机构数量较多,但专业的技术转化服务机构和服务人才较为短缺,众多的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缺少专业的转化指导,比如北京服务学院在成果转化过程中,科研人员需要亲自做推广、跑市场,甚至开展后期保障,牵扯了科研人员较多的工作精力。转化服务的深度有待完善,对于有转化前景的科研成果缺少“陪伴式”的全程专业指导。

 (四)转化保障制度不够完善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的机制还不够健全,鲲鹏联合创新中心等项目的合作对社会资本投入的带动效果还不明显,科技创新引导基金还需发挥更大作用。对于符合我区战略定位的发展领域,配套制度和吸引政策相对不足,尤其对专业人才的医疗、住房和子女入学等现实问题缺少具体的保障制度和措施。

 三、意见和建议

 (一)精准开展法规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区级层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领导体系,对照条例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责任和义务,使条例为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切实效果。针对不同科研主体,分类型、分需求开展解读培训工作,精准推介相关资源、政策,形成研以致用、研而有用的良好科技成果转化氛围。

 (二)建立多级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资源整合,做好横向协作,纵向联通。加强同市级平台和国家级单位的联系,充分利用好各类平台和资源优势,深入探索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多级协同联动的新机制与新模式。强化市区联动,引导优质转化项目承担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工作,支持区内企业主动承担参与国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强化与“三城一区”协同发展,搭建项目交流平台,推动创新技术和优质项目转化落地。深化“区—校发展合作联盟”等运行机制,建立与驻区高校院所的深层次对接机制。

 (三)加强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激发转化活力

 及时、全面掌握区内科技成果底数,切实发挥平台对接功能。对有前景的重大科技项目,做好全程陪伴式服务,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发展情况进行精准掌握,提高转化效能,将科研成果切实转化为经济效益。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市场,推动专业服务机构发展,为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成果挖掘、筛选、推广应用等工作提供便利。鼓励各类组织聘用懂技术、懂市场、懂投资的专业服务人员,降低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门槛,提升转化意愿。

 (四)完善配套保障机制,发挥政策优势

 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向科技成果转化环节加大投入,提升社会资本投资比例。落实条例要求,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并落地的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形成良好社会氛围。针对朝阳区科技成果转化的薄弱环节,如中试基地、成果转化土地空间等,加强与市级沟通,推动政策落地。积极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容错机制,解除后顾之忧。在兼顾社会公平的前提下,为科研单位和专业人才制定明确的保障制度,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