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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朝阳区人民政府垃圾管理专项工作的评议意见

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朝阳区人民政府垃圾管理专项工作的评议意见

——2020年10月22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  邢平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和区委关于垃圾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进一步深化区人大常委会“构建格局,完善机制,提供支撑”总体思路,更好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在推进《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区政府垃圾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评议,由区人大城建环保委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工作。

 为做好专项评议工作,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制定垃圾管理专项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及时与区政府办、区城管委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及时间节点,并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报专项评议工作实施方案。9月11日,区人大城建环保委组织部分专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就专项评议工作调研了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科普展厅,了解了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概况,并调研了建筑垃圾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清洁焚烧中心工艺和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召开区政府办、区城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房管局、市规自委朝阳分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中心、区循环经济产业园12个部门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区城管委和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其他部门提交的垃圾管理自查报告进行了书面评议。

 经过调研和初评工作,专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区政府在垃圾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方面提出的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思路,认真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推进高位协调、垃圾全过程管理、智能化管理、常态化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突出表现在:

 一是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实现高位协调。我区坚持区委统领、区级统筹的工作思路,建立组织体系,成立区长任组长的区级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总指挥,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副总指挥的战时指挥部,实现对垃圾管理工作的高位协调。建立“一办九组”的体制架构,实现全区各部门总动员,为全区垃圾管理工作的推进奠定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

 二是强化硬件设施配置,实现全过程管理。我区在垃圾投放环节,为居住小区配备各品类垃圾桶4.5万个。在垃圾收集转运环节,全区配备三轮四桶垃圾运输车约3000辆。新建设完成的16座农村地区垃圾中转站已全部启用。建立284座垃圾楼,启动128座垃圾楼升级改造工作。日均清运其他垃圾3938.21吨、厨余垃圾334.26吨、餐厨垃圾186.33.吨。在垃圾处理环节,成立循环经济产业园,负责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垃圾消纳及运行监管。建设10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2个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焚烧三期的建设也正在推进中。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座,卫生填埋场1座,大件垃圾处理设施1处、粪便处理设施2处。为促进可回收物处理,推动豆各庄分拣中心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为实现我区垃圾全过程管理夯实基础。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实现智能化管理。按照区块链技术原则,建立垃圾分类责任人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数据库,搭建我区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体系,确定各责任主体的唯一身份识别代码,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的责任,将各类责任主体规范运行情况记入信用信息数据库。信息实时上传到生活垃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提升了我区垃圾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区政府在垃圾管理过程中,确定了“三降三升”(降低垃圾源头产生量、中间清运量、最终处理量及提升可回收物回收量、厨余垃圾利用量、有害垃圾处置量)的工作目标。抓住重点任务及关键环节,及时完善工作机制,围绕引入第三方服务、垃圾不落地、餐厨垃圾收集和运输规范管理、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专项执法等工作制定一系列工作方案,推动了垃圾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常态化。

 专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区政府在推动垃圾管理工作过程中,还有以下方面需要提升:

 一是顶层设计还有待加强。垃圾管理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生态各方面的工作,影响广泛,我区在垃圾源头减量、设施规划建设、资源化利用、科学系统管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

 二是精细化水平还有待提升。我区垃圾管理基础设施还存在短板,现阶段,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还无法满足需求。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工作还有待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待健全。智能化技术应用有待拓展。垃圾再生产品市场未完全打开。

 三是社会治理水平还需提升。政府、单位、企业、居民、物业等利益相关方深度协同机制有待增强。社会资本参与机制还不太完善。垃圾管理过程中服务水平还需同步提升。居民垃圾分类习惯还有待培养。

 四是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垃圾管理部门间统筹机制有待增强。垃圾管理配套支持政策还需完善。我区在垃圾管理过程中探索出的许多经验做法还处于“盆景”状态,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足。

 为破解我区垃圾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提升我区垃圾管理水平,切实推动我区城市可持续发展,专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增强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建议着眼于垃圾管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将垃圾管理从顶层设计方面加以提升,基于我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来推动相关工作。建议抓住朝阳分区规划实施、“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契机,认真梳理总结我区垃圾管理工作短板,对推进垃圾管理的近期和中长期目标进行合理规划,对源头减量、设施建设、资源化利用等重点任务实施规划引领,提升垃圾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

 二是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实效。结合我区垃圾全过程管理需求及垃圾处理的不同工艺需求,加快补齐垃圾管理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有害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在垃圾全过程管理中推广应用智能化技术。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分类和再利用的“两网融合”步伐,进一步打开垃圾再生产品应用市场,实现垃圾管理体系良性循环。

 三是加强社会治理,提升共治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单位、企业、居民、物业等利益相关方深度协同机制。在社会倡导推进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多措并举引导市民优化生活方式,培养分类习惯。引导企业绿色生产、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使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保持耐心,从各类人群、各类小区、各类场所管理面临的差异性出发,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为各类主体自觉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提供便利与鼓励。完善社会资本参与垃圾管理的工作机制,撬动社会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型业态,优化垃圾管理“政府+市场”的多元共治局面。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夯实垃圾管理法治基础。加强垃圾管理部门间统筹机制,提升管理效率。完善垃圾管理配套支持政策,激发垃圾管理参与者的积极性、主动性。认真分析研究总结垃圾管理过程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地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