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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0年12月11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在崔各庄地区第二选区补选1名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此次补选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补选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7日7:00至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