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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副院长)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决定

(2019年4月25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龚浩鸣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