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副院长)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决定
(2019年4月25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龚浩鸣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决定
(2019年4月25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龚浩鸣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