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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朝阳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11月25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朝阳区审计局局长  战春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8月10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朝阳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要求高度重视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度,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分析和分类管理,开展整改情况跟踪检查,推动整改结果公开。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委专题研究审计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对各类重点问题加强专题研究调度,从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路径措施、切实解决问题等层面强化整改成效,推动工作水平提升。区政府常务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各单位要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提高工作实效;要健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细化项目前期论证,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力。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切实提高站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各有关单位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有的单位将整改落实与党史学习教育、干部培训提升等重要工作一体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抓实系统整改,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有关主管部门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将共性问题整改同完善制度相结合,努力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强化治理。如:区财政局结合审计查出问题,制定《区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审核操作规则》。区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养老驿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区内各街乡、各养老驿站自查自纠审计发现问题。区房管局针对行业审计发现的招投标管理不到位问题,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单位工程类项目招投标监管的通知》,对招投标监管注意事项进行明确。区市场监管局和环卫中心积极指导下属单位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102项。

 (三)多措并举,提升整改效果。区审计局持续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度,建立清单化工作机制,已制发问题清单百余份,要求整改清单要与问题清单逐一对应、逐项核实、对账销号,动态掌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选取重点单位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做到整改事项见事、见账、见资金,推动整改走深做实。总结提炼近年各类审计发现的27类121个问题,及时补充新问题、新情况,编发《提示提醒清单》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常用法规及审计案例》,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已对外公开21个项目的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

 (四)多方联动,发挥整改合力。把审计整改作为贯通协调各类监督的有力抓手。审计结果实现组织人事、纪委监察等部门共享共用,各类监督均关注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区委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要求整改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将审计查处的重点问题纳入干部监督综合预警平台持续跟踪;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方式,依法开展监督,有力促进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区政府结合审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修订绩效管理审计整改考评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部门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总体来看,2020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1年10月底,各部门、各单位共上缴财政资金21,149万元。120个具体整改事项中,116个事项已整改,审计整改率96.7%,4个事项的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主要原因是整改涉及履行法律程序和需多部门联动解决。对此,相关单位已采取措施,按计划逐步推进整改。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到位率较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在2021年已将基本建设资金、环境建设项目等政府专项资金125.8亿元批复至各预算单位,在2022年预算编制时,细化预算编制,将明确单位、事权、金额的项目全部下达至部门,提高部门年初预算到位率。

 2.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把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深化财政预算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宣传、培训指导、绩效监控、自评审核,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水平。

 3.关于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未有效衔接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规范项目库建设,督促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做好预算统筹和执行。截至目前,8个2020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基建项目已支出18,909万元,46个截至2021年5月底未支出的项目已支出3,341万元,年底仍未支出的项目资金将被收回。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5个单位合理预测下一年度“其他收入”发生额,并编入预算。58个单位通过强化培训学习、加大审核力度等方式解决预算编制不完整或不细化问题。

 2.关于预算执行有待加强的问题。9个单位已上缴非税收入、结余资金共计5,505.46万元。12个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将预算执行与下年度预算申报挂钩,提高预算执行力。4个单位已通过出台制度、严格审核等措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6个单位采取明确支出结算方式、严格管理现金提取和使用等举措规范现金支出管理。5个单位通过修订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完善支出审核机制等方式加强支出审批手续管理。

 (三)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养老和救助等重点民生保障资金绩效方面。区民政局加强核查监督,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申报、拨付和使用要求,规范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管理。关于12家养老服务驿站享受建设补助资金但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金上涨等事项为由撤站或停业的问题,区民政局按照《北京市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对12家驿站进行核查,已按办法要求根据运营服务年限按比例追回建设补贴资金45.15万元,并对驿站作退出处理。关于13家养老服务驿站多申领补贴资金的问题,区民政局要求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认真核查,已收回0.38万元补贴资金。

 2.部门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运维方面。区科信局正修订《朝阳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围绕统筹集约、强化共享、突出绩效、安全可靠原则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关于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不高的问题, 2个单位通过做好新系统建设前的需求调研和立项论证工作解决系统使用时间不长问题;3个单位5个长期未完工的信息化项目现已完工并投入使用;2个单位已将无法使用的系统模块整合更新。关于部分信息化系统或平台未纳入主管部门立项审核管理的问题,区科信局已要求各单位主动申报新建信息化系统或平台,并与区财政局建立联动机制,动态掌握新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技术审核。

 3.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指导、培训并督促部门强化成本管理意识,高效使用财政资金。关于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不高的问题,2家单位2个已支付但未开展的项目均已开展。2个街道通过加强对第三方和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结合实际履约情况完善合同等方式规范管理。

 4.基层治理预算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方面。区财政局坚持精细化管理理念,按要求保障基层治理预算资金投入,以案例讲解形式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关于基层治理部分专项补助资金未按规定拨付的问题,区财政局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户数及分档情况,已在2020年和2021年部门预算中按标准足额安排资金。关于个别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街道采取明确补助资金使用程序和使用要求,组织学习工程管理规定,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等措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5.路侧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建设及使用方面。区交通委组织开展全区道路停车资源现场踏勘,科学论证建设计划,研究深化路侧停车管理机制,着力改善停车秩序。关于项目未按期完成的问题,区交通委将通过制定工期计划表、统筹做好方案建设、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等举措规范项目管理。关于部分车位使用率有待提高的问题,区交通委优化道路停车居住认证标准,加强路侧停车优惠政策宣传,吸引更多居民使用路侧停车位,协调执法部门加大违停执法力度,提高车位使用率。

 (四)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方面。关于4个帮扶项目资金结余未及时统筹使用的问题,区发改委督促项目主责单位尽快研究结余资金使用方向,67.2万元结余资金已统筹使用。

 2.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关于部分幼儿园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教委督促幼儿园抓好结余资金管理,已上缴结余资金9.98万元;要求幼儿园结合办学实际情况,统筹调配教学设备,闲置教学设备已投入使用。

 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进方面。关于加装电梯工作的统筹力度还需加强的问题,区住建委完善统筹工作机制,已实现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加装电梯同时申报、统一招标、同步实施;已将规模化加装电梯项目电力增容纳入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五)国有资产和资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关于资产管理绩效有待提高的问题,5个单位30件闲置资产已投入使用;2个单位12处空置房产已投入使用或明确使用方向;4个单位盘亏的128件固定资产已履行资产盘亏程序。8个单位327件固定资产已粘贴条形码,做到账实相符;3个单位已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或动态系统价值,确保账账相符。关于相关制度未得到执行的问题,6个单位通过修订制度、资产清查、补充完善报废资产手续等方式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2.企业国有资产方面。关于部分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的问题,4家企业已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家企业已停止未报批事项或完善报批程序;2家企业已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3家企业已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欠收租金等问题。关于部分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的问题,3家企业已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有关收入,对应资本化费用已通过账务处理予以纠正。1家企业对少计提的收入已补充确认。关于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家企业通过制定管理制度、采取法律手段追收资金、纠正账务处理等措施规范被投资企业管理。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关于森林资源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区园林绿化局将按照《朝阳区森林经营方案(2021—2030)》,通过群团状择伐和单株择法抚育措施,重点淘汰雌株毛白杨和柳树,逐步形成无飞毛的针阔混交林。关于水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个乡已清理河岸边堆放的建筑材料;2个乡通过提高河面及两岸巡查频次,实施截污管线治理工程等方式确保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1个乡加大协调力度,1处自备井已取得取水手续,剩余1处正在推进中。

 (六)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投资成本控制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提高工程成本控制意识,12个多计工程费用的项目已按审计认定结果全部纠正。关于部分项目投资管理水平尚待提升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科学合理制定方案、建立过程管控机制和加大组织协调等措施,提高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审计局将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持续加强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源头治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首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文化创新引领区、国际交往中心区、绿色宜居标杆区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