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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代表履职情况报告(李有光)

2021年度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朝阳团代表  李有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下面我将2021年履行市人大代表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我叫李有光,是北京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朝阳团代表,是朝阳区法院的一名法官。从接受光荣使命的那一刻起,就深感人民的殷切期望与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上一届履职,学习、进取、拓展、精进、提升,每年我给自己定一个关键词。这一届履职,民生问题、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立法、执法、司法,我按照专题持续推进。严格自律,不辱人民信任;自觉学习,不枉人民培养;认真履职,不负人民重托;再接再厉,不失人民期望,是对自己不变的要求。近十年来,在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组织、指引下依法履职,特别受益于区人大常委会特色的代表联络制度、市人大专业委员会专业代表小组等工作机制,不仅搭建起代表与选民联系的良好平台,更对代表履职提供了具体的指导与帮助,特别感谢各位主任、委员在各项活动中的经验传承、模范带动、信任支持。

 现就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及感悟作详细汇报:

 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以负责回应人民信任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代表履行职责的表现。作为一名法律人代表,自当模范尊崇宪法和法律。市人代会会议期间严格考勤,按时出席会议,认真负责的审议各项报告、议案和其他议题,会前有准备,会中用心听、深思考,会后广交流,发言言之有物,行使好审议权;参加市代会的各项选举、表决,客观、公正、慎重行使好表决权;提出议案、建议,行使好建议权。

 闭会期间,除参加年中活动、会前活动外,还列席市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常委会审议、讨论情况,参加联组活动,学习交流互动。随市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到“一府两院”相关单位视察、调研、座谈,听取报告、提出建设性意见,代表人民行使好监督权。发挥职业特点和专业优势,书面审阅与现场调研相辅相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深度参与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城建环保委、民宗侨委、财经委等组织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立法研讨等活动。

 二、积极建言立法、监督法律实施,以专业支撑服务

 (一)参加立法研讨和座谈活动

 参加单向式预付卡管理条例、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法律草案的立法研讨,参加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修改座谈。结合预付费纠纷、医疗纠纷等司法实践,介绍“无讼朝阳”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理念和实践做法,提出相应立法建议,受到充分肯定与部分借鉴。

 (二)监督法律实施情况并提出专业建议

 一是关注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情况。我通过统计分析诉讼中企业注销引发的问题,针对完善企业简易注销承诺制,提出了规范简易注销程序及标准;完善并丰富告知承诺责任书的形式、内容;加强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法院与监管部门有效对接,加大对恶意注销行为的查处、惩戒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该建议被纳入李伟主任牵头重点督办范围。市场监管局非常重视,专门组织座谈,会同市高级法院联合出台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具体分工,协同推进,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并将标准告知承诺责任书的形式及内容等向市场监管总局汇报,总局已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稿)》中规定,诉讼或仲裁中视为市场主体债权债务未完结清醒,相关企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注销。同时要求深化部门联动的注销风险防控机制、形成事后监管合力。

 二是继续关注交通执法问题。在会上提出的指示灯智能管理、共治纠违等建议得到政府部门的初步落实后。我针对非机动车管理条例配套制度严重滞后、特种车辆交通治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关于严格执法、积极整治特种车辆的建议。得到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综合监管体系,持续加大路面秩序管控力度等回复。

 三是参与执法检查。参加“两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并作为两条例“专维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小组”成员,走入多个社区,现场检查,听取各方意见。随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执法检查小组,进入多地、多级、多类医院,从安检到处突,从场地安排、设施配备到安保、警务人员配置,听取汇报与随机应急演练结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法律规定,积极建言献策,发出代表声音。

 四是参与监督司法工作。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情况、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两个专题调研组的成员,参加专题培训、实地视察、旁听庭审、听取汇报、参与座谈,并围绕完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完善电子诉讼规则、进一步明确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标准、简化适用程序、细化办案规范等内容发言。

 三、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为人民参与共建共治代言

 (一)通过参加视察调研等活动了解各类情况

 结合诉源治理、两区建设司法服务保障等工作,积极参加市人大两区建设专题调研、区人大议案督办视察等各种活动,了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从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不同视角,分析民生、区域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成因,总结推动解决的意见建议,以不同形式提出,推动相关工作不断完善。

(二)注重联系区代表、社区群众,听取群众呼声

 通过走访居民、与区乡代表联动,了解市情民意,归纳整理后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与有关承办单位沟通推进解决,适时向相关群众反馈、解释和说明,一些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表扬。

 其中区代表提出,由我整理后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几件建议都得到了落实和采纳。构建智慧交通大数据安装生产系统的智治建议,已纳入北京“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规划,市经信局已经开展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市交管局已经搭建了交管大数据平台。对混合产权居民楼的节能改造的建议也得到解决,已纳入启动改造的范围。加快环保搬迁项目的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反复协调,并联系市区代表、居民与市重大办、环保等多部门座谈,经过各方努力项目终于开始启动。

 正是组织的培养与帮助、群众的信任与肯定、市区优秀代表履职的执着,激励着我不断坚定履职的脚步、提升履职的能力。随着专题的丰富、内容的深入,与各行业、各领域人士交流增加,我倍感政策理论、法律制度学习之不足,知识面、站位、视野之局限,联系群众、调研之不深入,意见建议不系统、不现实、不专业。为更高水平履职,服务发展,服务人民,我将继续强化理论和相关知识储备;不断提高调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更加深入群众,汲取智慧;着眼保障首都发展大局、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民生,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积极发挥法律专业代表的作用。

 再次对大家的信任、鼓励、帮助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