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朝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补选乡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补选乡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2年10月27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乡人大工作需要,经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次会议决定:同意南磨房、高碑店、平房乡、十八里店、小红门乡5个乡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政策,适时开展补选工作。补选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补选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计6名,其中,南磨房乡2名、高碑店乡1名、平房乡1名、十八里店乡1名、小红门乡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