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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 

——2022年2月17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王  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70件,提出议案20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主席团讨论通过,其中涉及“两区”建设方面的10件议案,合并作为大会议案,议案作为建议处理的10件,共计180件建议。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22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议交办

 根据代表所提建议的内容、反映问题的性质和承办单位的职权范围,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交由区政府办理146件,交法院办理1件,交检察院办理1件(见附件 1)。超出本区职权范围,通过市代表转交市级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的32件(见附件 2)。

 根据办法规定,各承办部门应在5月31日前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代表)。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至迟在8月31日前答复代表(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答复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即时交办并依法办理答复代表。

 二、建议办理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把办理代表建议提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各承办部门和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着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措施,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朝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认真分析研究,依法分类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加强承办建议的综合分析,根据所反映的类别和性质,依据法定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条件,确保建议交办精准,明确办理程序、答复时限、办结标准等。对具有普遍共性的合理化建议,在开展工作中积极吸收采纳、推动落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建议,列出计划分步实施;对当前确实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建议,要依据法律法规做好解释说明,增进代表对相关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得到代表的理解支持。要不断总结建议办理工作经验,力争通过建议办理推动相关领域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办理合力。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不断改进沟通方式,做到办前、办中、办后全过程沟通,坚持“开门办理”,通过召开代表集中沟通会等形式,准确把握代表和选民意愿,积极邀请代表共同研究问题、改进工作。针对综合性强的建议,承办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办单位切实牵头负责,主动与会办单位协商,共同分析问题、开展调研、制定措施,会办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向主办单位提供办理意见,保证建议答复及时准确。

 (四)提升办理层级,落实“办理高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实行主要领导“一把手”负责制。对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点建议和部门难以推进的难点建议,应完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专题上报、市区联动、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由区级主管领导牵头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要加强对建议办理科室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的培训指导,提高答复意见中对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答复质量和内容规范。要加强内部督查和绩效考评,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督查重点。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抓好跟踪落实,结合办理工作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三、建议督办

 (一)强化领衔督办、对口督办。今年是本届人大代表正式履职的第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常委会领导在督办建议中的领导、监督和推动作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结合年度议案办理、议题审议等重点工作安排,选取涉及朝阳经济社会发展和重要民生实事,以及代表反映比较集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建议,进行监督检查(见附件 3)。通过组织代表实地考察、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推动督办工作取得实效。区人大各专委会要按照建议办理办法和职能划分,发挥专业优势,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跟踪落实,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督促承办单位按照承诺时限完成各项工作(见附件4)。

 (二)加强统筹督办、跟踪督办。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做好督办协调,加强与各专委会办公室、“一府两院”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了解掌握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进度,统筹做好过程监督及工作协调。适时组织代表视察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代表、承办单位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意见建议,提升建议办理质量。代表建议办结后,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查及意见征集,根据代表反馈的意见,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做好跟踪督办、复查补办工作,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深化“两评”工作,做好建议公开制定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在年底常委会上针对区政府建议办理整体情况进行测评。结合本届内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全覆盖工作,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专项工作评议范围。继续开展优秀建议评选,通过组织代表围绕建议内容进行实地调研、座谈,促进代表知情知政,为推动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提供支撑。依法向社会公开代表建议及答复意见,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