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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良彪等10名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良彪等10名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8月25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良彪、崔少飞、杨丙章、董健、陈杰、李钧、郭君、贾恩松、王颖、魏永祥等10名代表辞去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魏永祥的区人大常委会朝外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