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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区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初步评议意见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区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初步评议意见 

——2022年8月25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侯湘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今年5—8月份,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按照《2022年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要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础上,通过听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机构设置、主要工作职责、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实地视察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情况,调阅《北京市朝阳区“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年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朝阳区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资料,跟踪督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消防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查阅《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朝阳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朝阳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反馈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修改意见的函》等资料的方式,对区应急管理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召开了社会建设委员会(扩大)会议,听取了区应急管理局的自查报告,对应急管理局的工作进行了初步评议。现将初步评议意见报告如下:

 社会建设委员会认为,2021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守牢安全底线红线。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开展区域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及时修订防汛总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等预案,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努力筑牢防灾减灾基础。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及时修订《朝阳区突发事件应急总案》,持续完善应急物资保障,规范预警信息发布,提升应急指挥能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加强法治建设。认真落实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职责履行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得到提升。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消防工作的审议意见,认真整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认真履行立法意见征询对口单位职责,人大意识不断增强。

 社会建设委员会认为,2021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面向社会开展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应急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社会建设委员会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以下初步意见:

 一是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灵活、便利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和服务管理对象,加大应急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建立常态化社会公众应急科普知识宣教机制,利用多种载体,推动应急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技能。

 二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视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加强对法制审核人员工作能力的培养,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实务的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及时梳理和更新权责清单,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三是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推进街乡、社区(村)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厘清应急管理领域各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的职责边界,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指导推动各专项预案、各街乡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强化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完善应急指挥与协调机制、信息发布与舆情响应机制等,提升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发现隐患、快速反应和初期处置能力;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推进消防救援队伍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应对“全灾种”转变,提升综合救援能力;推动防汛抢险等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应急救援能力;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的统筹管理。

 以上初步评议意见,供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