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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巴黎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巴黎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9月22日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巴黎代表辞去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陈巴黎的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由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陈巴黎的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