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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对区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4月28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冷春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城建环保委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加强与区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的基础上,于今年2月份成立了议题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项议题监督方案,明确了监督重点,并于2月中旬组织召开专委会暨专业代表小组会,就议题督办工作加强部署;于3月初组织委员代表到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调研工作,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议题办理思路及2021年生态环境重点指标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于3月中旬组织委员代表围绕大气污染及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赴北京住总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百子湾站开展了视察工作,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能力建设情况赴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了视察工作。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城建环保委组织召开委员会暨专业代表小组会,初审了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城建环保委认为,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大、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取得里程碑式突破。其中,环境空气质量六项主要污染物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十四五”大气环境治理实现良好开局。地表水8个国考、市考断面中有4个断面为Ⅲ类,4个断面为Ⅳ类,均优于相应水体标准,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用土壤未发现污染状况,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超额完成任务。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3dB(A),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区域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向深处拓展,环境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2021年我区的生态环境改善成效,得益于区政府注重生态环境治理的高位统筹,将及时研究督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纳入政府常务会常态化研究范畴;注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等方面出实招、下细功;注重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在提升能源利用率及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面加强探索;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疫情防控相统筹,努力守好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的持续强化,在环境污染执法检查及完善环境污染精细化管控体系方面积极作为。

 同时,城建环保委认为,当前我区环境治理的成效相对于中央对首都环境治理提出的新要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一、存在的问题

(一)污染治理任务仍然繁重,生态环境质量还存在短板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大气环境质量对气候的依赖性还比较强,大气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未来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持续达标仍面临较大工作压力,稍有松懈就可能会出现反弹。大气环境保护成效区域间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我区有11个街乡在北京市TSP(总悬浮颗粒物)年均浓度考核排名中位于全市后30名,占比达到37%。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我区小微水体水质还未能全面达标,部分水体水质较差。水系生态修复工作还有缺项,导致部分水体自净和纳污能力难以提升。三是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噪声污染投诉量在我区“12345”环境保护类投诉中占比达到68.7%,对群众日常生活影响较大,噪声污染治理与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同时,我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尚未达标,交通噪声防治仍需加大工作力度。四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还有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完毕,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二)环境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还比较突出,雨污混排现象仍然存在,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还不到位,雨污分流和控源截污工作还需加大力度。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仍不健全,生活垃圾转运和处置能力仍显不足。二是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有待提升,现阶段生态环境监测项目主要为对大气、水、噪声等常规领域的监测,为适应新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加强对土壤污染、生态环境指数的综合评价,相应的监测能力有待拓展。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运用力度也有待进一步加大,环境监测对生态环境治理和决策的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对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研究不足,环境治理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对标“双碳”国家重大战略要求,我区在以更高标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研究力度有待加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减污降碳协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在发展绿色能源、产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潜力还需进一步挖掘,对产业发展如何向绿色低碳转型还需加强评估研究。二是在落实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方面需加强探索与实践。三是在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实现双下降方面还需要深入研究我区可行的措施,NOX和VOCs减排和监管工作力度有待加大。四是我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目前还低于全市平均值,对如何提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还需要加强研究。五是河长制在落实过程中,巡查、发现、反馈机制相对完善,但是应急处置机制还不健全,存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存在反馈链长,时效性欠缺的问题。

 (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实效有待增强,生态环境共治局面有待深化

 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需要每个人在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行动起来。目前,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深度广度还有待拓展,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宣传还有待增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大,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还未完全转化为行动自觉,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还不明显,党政干部明责履职、企事业单位知法守法、社会组织和公众有序参与的全民行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二、意见建议

 为推动解决以上问题,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城建环保委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着力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一是积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着眼于稳固现有大气环境治理成效,及时查找短板弱项,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及外部形势,注重提升区域间大气环境质量的均衡化,发挥生态环境局专业优势,针对排名靠后的街乡,制定一街(乡)一策管控措施,并指导街乡落实,在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力争实现生态系统整体功能的提升和全域环境质量平衡发展。二是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为契机,加大噪声污染执法力度。尤其是聚焦公众反映集中的交通噪声、施工噪声等问题,综合施策,加强监管,进一步提升我区声环境质量。三是以迎接北京市环保督察考核为契机,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积极开展回头看,巩固现有成果,针对未整改完毕的问题,紧盯节点,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率及信访件办结率,补齐工作短板,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二)完善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积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一是在生态环保设施建设方面加强规划引领,在城市更新过程中统筹考虑污水管网和垃圾转运设施的规划。注重完善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努力补齐农村地区污水管网建设短板,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努力减少雨污混流、污水直排等现象,着力消除劣Ⅴ类水质,提升小微水体水质。加快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升生活垃圾转运及消纳能力。二是进一步提升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拓展监测范围,将监测延伸至土壤污染、生态监测等领域,统筹利用现有应急监测资源,加强对污染源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为生态环境监管、决策提供支撑。完善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测应急机制,全面加强对我区重点医疗机构、医学观察点等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监管和预警,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加强对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为动力,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完善“双碳”具体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管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深入分析研判每年全区的碳排放情况,加强对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措施的挖掘,着力建设清洁低碳现代能源体系,着力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二是以落实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为依据和支撑,严格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落地以及项目环评管理,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从严从紧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地,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三是加强对PM2.5、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协同减排措施的探索研究,推动实现精细化治理与总量控制,为稳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夯实基础。四是以落实《朝阳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任务措施清单》的内容为契机,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工作机制,确保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稳步提升;进一步完善河长制,注重畅通应急处置机制;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应对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任务。

 (四)推动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深化生态环境共治局面

 以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契机,以构建全民行动体系、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为目标,一是要着力讲好绿色北京故事。在群众中广泛宣讲北京尤其是朝阳区在绿色发展、大气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过程中的努力及成绩,引导群众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理念,以实际行动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二是要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力度。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在加强环境治理的科普教育、社科教育方面的作用,引导企事业环保设施单位向公众开放,完善中小学和干部教育体系,分层分类向社会公众科普低碳节能等环保知识,让社会公众既知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更加知晓自身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路径及方法。加大垃圾减量化宣传,普及垃圾减量的知识、理念和做法,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数量。三是要加大政策解读及普法力度。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认真解读相关政策,督促企业自觉守法、主动减排,督促社会公众增强守法意识。四是统筹政府、媒体、网络大V等力量,完善环保新媒体传播矩阵,提升传播深度广度,切实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社会广泛自觉。

 以上意见建议,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