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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评议意见的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

《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评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29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询问,在充分肯定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显著成绩的同时,提出四方面评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责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2021年2月4日,修订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制发《朝阳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制定《朝阳区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加强法治建设。2021年12月30日,以区委依法治区委名义制发《朝阳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二)加强日常考核监督。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报送及公示情况、学法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等设定为区政府绩效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要求全区各部门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公示制度、学法制度。2021年,各执法部门、各街乡均于年中、年底分别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并于2022年4月1日前通过北京朝阳网站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均能做到每年安排办公会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组织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同时,严格落实《朝阳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按照诉讼案件数量比例出庭应诉。2021年,文献区长、崔小浩常务副区长作为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分别各出庭应诉1次。区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77案次,同比增长一倍多。

 (三)加大法治培训力度。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举办处级领导法治讲座、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和专题培训班、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培训会等。其中,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身健等就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不断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上安排法治建设相关议题8次,对“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区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法治领域重点工作进行高位统筹和统一调度。2021年举办处级干部进修班2期,举办全区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等各类培训,参训者达600余人次。同时,加大全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培训力度,2021年共举办两期新任街乡党政正职培训班,15人参训。

 (四)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建立朝阳区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通报和街乡司法行政业务通报制度,通过季通报、年通报的方式,重点围绕区政府绩效依法行政考评指标内容对我区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及街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指出工作推进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单位及时改进,补足短板,通过加强对我区依法行政日常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二、多措并举,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教育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朝阳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工作规定》,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培训工作,邀请市司法局文审处处长王仲菊就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界定、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标准、备案管理及公开发布要求等内容,向全区各街乡、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主管领导及法制科室负责人进行解读,促进各单位法制机构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程序,加强规范文件管理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出台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责任主体,规范程序要求,加强指导监督,提高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调研监督工作,通过抽查方式深入掌握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情况,避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应备案不备案等问题。2021年,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对相关部门制发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对43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合作协议以及1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220余条,为区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乡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法律事务14700余件。三是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情况等纳入全区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内容。强化各街乡法制审核机构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明确街乡司法所工作职责、组织机构及人员队伍、规范化建设等内容。同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前相比,司法所法律专业人员占比为61.5%,提升8.7%;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占比为20.7%,提升7.7%,为切实发挥司法所作为街乡法律参谋助手作用提供了保障。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有效对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根据《行政处罚法》修订情况,对我区现行有效的106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存在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等情况,清理结果及时向市司法局进行反馈。

 三、加强指导,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培训指导制度化。针对街乡执法能力基础薄弱的问题,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新法新规及下放职权业务内容,通过“每月一讲”形式开展小班教学,从理论到实务全方位培训18批,参训3000余人次。统一规范拆除违法建设相关程序及文书样本,印发《落实街乡赋权工作实务指导手册(二)》900余册,强化工作指导,为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奠定基础。

 (二)日常督促持续化。按照《朝阳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手册》要求,通过定期通报形式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优化完善行政执法绩效考评指标。组织实施处罚职权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共梳理24个部门6251项处罚职权,做到职责明确,权责清晰。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全年审核执法资格证换证申请2910人,共4批次57个执法单位报名697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683人次通过考试,考试通过率达98%。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共抽取街乡处罚案卷86本,合格率96.51%;抽取执法部门处罚和许可案卷103本,合格率100%,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以评查促规范。

 (三)调查研究常态化。通过实地走访座谈,听取街乡主管领导和司法所长意见建议,围绕如何完善机制适应新模式,依法履责等问题研讨交流。同时,创建“五联动”工作机制,即建立下放职权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做到职权平稳下放;建立街乡与下放职权部门联动机制,做到职权有序运行;建立法制与专业联动机制,做到业务指导规范;建立政府与法院联动机制,做到预警关口前移;建立市、区、街乡联动机制,做到三级一体推进。促进各街乡转变理念、找准定位,完善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强化普法工作统筹推动作用。始终将普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有效运用会议审议、督促落实、调查研究、联络沟通机制,确保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召开全区“八五”普法启动大会,“八五”普法规划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全区,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二)压实普法工作责任。按照普法责任制和普法清单要求,制定出台《北京市朝阳区普法责任制清单》(第四批)等文件,共明确81个部门的普法专项职责。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普法清单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各街乡、各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价体系与平安朝阳建设工作考核相结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年底考核成绩挂钩。

 (三)创新丰富普法宣传方式。坚持执法实践与普法工作并重、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一是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为党校培训必修课程,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围绕国家宪法日、民法典颁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线上线下联动主题普法宣传,开展各类主题普法讲堂1200余场。组织全区开展为民办实事系列活动,“走近民法典”主题活动累计受众180余万人次。加大策划力度,做实做强“一台两微三号”新媒体融合普法网络。依托“朝阳普法”微信公众号,每月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累计参与达12万余人次。在全市率先开启“电商+普法”模式,“朝阳普法”正式入驻支付宝生活号、美团及三里屯太古里网红打卡地。

 五、其他工作落实情况

 (一)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2021年,编制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区级政务服务事项10462个,累计推出393个“办好一件事”引导式主题事项,全部支持线上办理。设立全市首个“企业合法合规信息查询”窗口,搭建线上审批平台,实现8个区级部门电子印章应用。推出203项告知承诺事项,压缩办事时限80%,2021年以来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共办理14万件。推出营业执照变更注销“最长四小时提速服务”,服务推出以来办件量3万余件,全面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效能。

 (二)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制定《关于推进朝阳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摸排建立基础数据台账,扎实抓好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治区、服务“两区”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