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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节能改造抗震加固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朝阳区老旧小区节能改造抗震加固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417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甘靖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吴桂英区长委托,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朝
阳区老旧小区节能改造抗震加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背景
(一)政策依据
20121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23),决定“十二五”时期对全市老旧小区开展综合整治。对198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实施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对19801990年建成的老旧小区实施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同步实施小区公共设施改造整治。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足、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朝阳区老旧小区基本情况及分析
朝阳区老旧小区数量多。为掌握准确、细致的数据信息,我区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小区基本情况,明晰产权单位,细化需整治建筑的基础信息,建立《朝阳区老旧小区基本情况数据库》、街乡分数据库和工作台账,将房屋建筑本体改造任务量化到街乡、到小区、到建筑;同时对1980年以前建成市、区产权单位楼房开展房屋抗震安全鉴定,为开展抗震加固改造做好准备。
经初步调查摸底,朝阳区现有符合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要求的住宅楼房41691884.76万平方米,涉及41个街乡711个小区。其中节能改造2632栋、1417.44万平方米;抗震加固1537栋、467.32万平方米。
  从产权单位性质上看,主要有市属、区属、中央、部队及其他(如河南省驻京办)共5类产权单位。按市重大办、市住建委要求,区县政府重点落实市、区属产权单位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任务,可协调、督促中央、部队及其他产权单位将其在京建筑纳入全区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任务,但不负担改造资金。
目前我区共有市、区产权单位(含区房管局直管公房)住宅楼房2680栋、1175.04万平方米,分别占全区住宅楼房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任务总栋数和总建筑面积的64%62%;其中节能改造1599栋、839.89万平方米,分别占节能改造楼栋数和建筑面积的61%59%;抗震加固1081栋、335.15万平方米,分别占全区抗震加固楼栋数和建筑面积的70%72%
 (三)“十二五”期间改造资金整体需求测算
1. 按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老旧小区节能及热计量综合改造市区负担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121164),使用复合硬泡聚氨酯板保温方式,按平均500/平方米的综合单价初步测算,不含中央、部队及其他产权单位建筑,“十二五”期间完成朝阳区1599栋、839.89万平方米市、区产权单位建筑节能改造需改造资金约42亿元,按市、区财政11比例负担原则,朝阳区需筹措21亿元。
2. 因目前抗震加固改造的采用加固方式和改造标准不能确定,改造资金不能整体测算。如按使用工业化外套式加固方式(参照试点项目按4200/平方米综合单价测算)及传统圈梁构造柱加固方式(按综合单价1140/平方米测算)各完成一半的市、区产权单位建筑面积测算,1081栋、335.15万平方米市、区产权单位NT-SIZE: 16pt">89.5亿元,按市、区财政11比例负担原则,朝阳区需筹措44.75亿元。
综上,“十二五”期间完成朝阳区2680栋、1175.04万平方米市、区产权单位建筑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改造任务需改造资金约131.5亿元,按市、区11比例负担原则,朝阳区需筹措65.75亿元。
二、2012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我区将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制定了《朝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借鉴奥运时期的整体组织优势,建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管区领导,20个区相关部门和41个任务街乡共同参与的“1+7+41”的工作机制和体系。明确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确定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整体统筹、属地负责、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制定了深入调研、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的工作方式方法,提出了“质量最好,群众最满意”的工作要求。各专项指挥部、分指挥部制定各自的专项工作方案,在总指挥部领导及统一指挥下统筹协调,有序开展工作。
(二)统筹协调联动,落实2012年抗震加固及节能改造任务
按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京重大办〔201271号)要求,朝阳区2012年抗震加固及节能改造任务为327万平方米,占全市任务总量的21.8%,并纳入政府实事工程及折子工程。为完成2012年改造任务,我区按市重大办、市住建委部署,重点在市、区产权单位住宅楼房的抗震加固及节能改造上加大工作力度。
按市住建委等六部门《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改造工作住宅试点项目管理指导意见》(京建法201110),我区作为全市6个试点区之一,开展抗震节能综合改造住宅项目试点。按“试点、扩面、推广”的分步、分类推进方式,我区在全市率先启动并完成了新源里西11号楼和农光里17号楼(建筑面积共6200平方米、居民共108户)2个房屋建筑抗震加固改造住宅试点项目。改造内容包括:抗震加固、节能、供热计量改造、屋顶局部加固处理及地下室防水处理、室内管线改造、建筑物周边管线及恢复绿化等。改造方式采用市住建委提倡的工业化外套式加固方式,改造后每户侧向新增建筑面积13.814.7平方米。两个试点项目于8月初竣工,居民按时回迁入住,实现了预定改造方案。改造后建筑符合北京地区抗震要求,建筑节能保温效果明显改善,冬季平均室温提高34℃,有效抵御了去年底北京遭遇的持续低温严寒恶劣天气,建筑外立面更加美观,居住更加安全、舒适,得到居民高度认可。通过试点,初步验证工业化外套式加固方式的技术可行性、实测改造资金及居民工作模式,为全面推进抗震加固改造进行了探索和尝试。
2012年,我区还完成了呼家楼北街等110个小区、598栋、330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任务,30个街道(地区)办事处分指挥部、64个社区参与了组织协调,改造惠及群众4.7万户,并接受了市重大办逐栋检查核实及市政府督查室抽查。
(三)积极创先争优,维护群众利益
我区将造福百姓、维护群众利益、把好事办好作为抗震加固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出发点。按市委“创先争优,喜迎十八大”的总体部署,将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工作与联合党支部建设相结合,区委制定了《朝阳区选派党员干部深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现场工作实施方案》和《朝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现场联合党支部组建及运行方案》,80名市、区下派党员全部充实到改造工程现场,将党支部直接建在项目上。41个任务街乡分指挥部均成立以工委书记为书记,市选派干部为副书记,社区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党员项目经理等为支部委员的联合党支部,做到“开一个项目,建一个支部”,区委专门制发下派党员干部工作手册和工作证,设立党员责任岗。各分指挥部通过联合党支部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服务群众,涌现了劲松街道“五步法”等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市做经验推广的居民工作模式。
(四)2012年改造资金情况
1. 按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老旧小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市区负担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121022),结合试点项目工程实际,使用工业化外套式加固法,使用复合硬泡聚氨酯板保温方式,按4200/平方米的综合单价测算,6200平方米抗震加固试点工程改造资金总额约2604万元,按市、区财政1:1负担原则,市财政拨付1302万元,区财政出资1302万元。
2. 按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老旧小区节能及热计量综合改造市区负担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121164),使用复合硬泡聚氨酯板保温方式,按砖混结构498/平方米、板式结构422/平方米的综合单价测算,33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工程改造资金总额约15.82亿元,按市、区财政1:1负担原则,市财政拨付7.91亿元,区财政筹措7.91亿元。
综上,2012年朝阳区抗震加固及节能改造工程需改造资金约16.1亿元,按市、区财政1:1负担原则,市财政拨付8.05亿元,区财政筹措8.05亿元。
三、2013年工作安排
(一)整治改造任务
按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2013年朝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任务198万平方米,其中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8万平方米,抗震节能综合改造40万平方米,占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总量的16.3%,任务量全市第一,并已纳入市、区政府实事工程及折子工程。
(二)改造任务落实情况
1. 根据《朝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依托“1+7+41的工作机制与体系,我区计划先期启动146.5万平方米市、区产权单位(不含区房管局直管公房)的节能改造项目;继续采取工业化外套式加固方式,启动劲松农光里一区、管庄西里、东坝北京门窗公司3个小区、约7.7万平方米的抗震加固改造项目。
2. 启动20.07万平方米区房管局直管公房的节能改造,采用传统圈梁构造柱加固方式,实施39.4万平方米直管公房的抗震加固改造。
3. 全年共将完成213.67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任务。
4. 2012年以来,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已连续两年向各区县政府下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任务,要求各区县政府按照所下达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我区将在已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按市重大办每年下达的任务指标,陆续完成其余改造任务。
(三)2013年改造资金测算
1. 按京财经二20121164文,2013年计划先期启动的146.5万平方米市、区产权单位节能改造需改造资金约6.1亿元(区财政需要安排3.05亿元)。
2. 按京财经二20121022文,参照去年试点项目,按4200/平方米的资金控制标准计算,约7.7万平方米抗震加固改造任务需改造资金约3.23亿元(区财政需要安排1.6亿元)。
3. 按京财经二20121164号文,20.07万平方米区房管局直管公房节能改造需改造资金约1亿元(区财政需要安排0.5亿元)。
4. 按京财经二20121022号文,采取传统圈梁构造柱加固方式,按1140/平方米的综合单价测算,39.4万平方米区房管局直管公房抗震加固需改造资金约4.5亿元(区财政需要安排2.25亿元)。
综上,完成2013年朝阳区213.67万平方米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任务需资金约14.84亿元,按市、区财政1:1负担原则,市财政拨付7.42亿元,区财政需筹措7.42亿元。
(四)目前工作情况
1. 146.5万平方米市、区产权单位节能改造工程的设计方案已经完成,代建单位已经确定,4月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并全面开工,7月完工。
2. 农光里一区等3个小区、约7.7万平方米抗震加固改造的居民工作进展顺利,大多数居民积极响应改造工作,目前已有近四分之三的居民签订了周转协议,5栋楼t">4月开工,8月底完工。
3. 20.07万平方米区房管局直管公房节能改造计划5月底前完成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前期工作并开工,10月底前完成。
4. 39.4万平方米区房管局直管公房传统圈梁构造柱方式的抗震加固改造计划4月底前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和前期工作并开工,10月底前完成。
5. 我区目前正在积极协调筹措小区公共设施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主要问题
(一)对房屋所有权人(含原产权单位及房改售房后的居民产权人)在抗震加固改造中的依法配合义务缺乏具体规定
从两个试点项目看,使用工业化外套式加固方式实施抗震加固改造,需要房屋建筑的产权单位或物业单位在区县政府的组织下,配合街道(地区)办事处开展抗震鉴定及对居民工作的组织,宣传抗震加固改造政策及加固技术方案,引导居民理解、支持改造,与居民签订周转协议;也需要作为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居民配合抗震鉴定及改造,做好影响改造的违建拆除、居民周转、工程配合、装修恢复等具体事宜。
目前执行的《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32)仅原则性提出“房屋建筑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当依法配合综合改造工作”,对如何依法配合综合改造工作、不配合将产生哪些后果并无具体、细化的规范及措施;如不对居民作为产权人依法配合抗震加固改造的义务加以规范及细化,就会出现少数人拖延、妨碍、阻挠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抗震加固改造正常进行。
(二)对产权单位、物业单位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接收,纳入物业化管理,以及管理主体及管理责任缺乏明确规定
抗震加固及建筑节能改造都是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综合性改造工程,如果改造后产权单位、不办理接收手续,或不组织物业单位进行接收,纳入物业化管理。则后期维修及保养就无人负责。
(三)缺乏关于抗震加固改造后居民侧向新增面积具体收费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改造工作住宅试点项目管理指导意见》(京建法201110),“结构加固改造增加住户面积部分的改造费用,由所有权人承担”。根据试点项目测算,我区按4000/平方米向居民收取新增建筑面积费用,两栋试点楼居民对这一标准基本能够接受。
对于2013年新开工的抗震加固改造项目,我区均参照试点项目4000/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向群众宣传。目前市住建委等五部门《关于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增层及增加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115)无新增面积具体收费标准规定,2013年抗震加固改造项目的收费标准至今仍未正式行文明确。
(四)居民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繁琐
根据《关于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增层及增加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115),“房屋增建面积测算完成后,由实施责任主体持综合改造相关证明材料,按幢申请办理房屋登记”。房屋登记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居民个人获取相关证明材料途径有限,资料不齐全就不能受理,成为影响改造后居民正常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政策壁垒。
(五)抗震加固改造工程定额标准不能满足工程实际支出,急需按试点项目尽快修订
按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老旧小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市区负担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121022),由市、区财政共同负担的工业化外套式加固综合单价约为2200/平方米,根据试点项目测算,以上标准仅能保证土建部分施工,仅占工程总造价的60%,远不能满足工程实际支出,急需参照试点项目尽快修订完善,使其符合改造工程实际,保障民生工程进度和实施效果。
以上5个方面的问题仅靠区县政府难以顺利解决。我区已将相关问题和情况向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报告,建议市相关部门出台有关政策法规,尽早完善、细化措施。目前正在等待市相关部门明确意见。
五、内控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一是健全资金管理体系,确保改造资金运行安全。总指挥部下设资金保障专项指挥部、资金安全监察专项指挥部,负责统筹安排整治资金,对接市级财政政策,细化综合整治资金补助标准;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改造资金加强监管,负责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察、审核;同时,在总指挥部办公室内设资金管理组,负责年度改造资金需求测算及上报,组织对工程洽商的改造资金进行审核,并与区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接改造资金管理及拨付;另外根据改造工程量大、楼栋分布广、产权单位多、情况复杂等特点,我区实行工程代建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代建单位,依代建合同代行实施责任主体职责,负责改造项目管理,总指挥部办公室协调代建单位对改造项目进行投资控制,组织代建单位完成财政资金评审等工作。
二是完善资金管理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重大资金项目廉政风险项目防控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相继制定了《朝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朝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归集账户支付操作规程》、《朝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项目账户支付操作规程》等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重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资金审核拨付,实现对改造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二)梳理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结合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工作的整体性、长期性、规范性特点,始终将内控措施建设与改造任务落实同步规划、同步推进,细化完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各项措施,初步形成工作环环相扣、联动有效的工作局面。
一是建立完善《朝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总指挥部、分指挥部职责、总指挥部办公室内部相关科室工程监管职能分工,细化工作环节,初步规范梳理了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两项工作程序。
二是加强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工程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监管,规范改造工程的后期维保。将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工程始终作为我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监管要点,调整充实一线工作人员,讲质量、安全管理关口前移,制发《北京市朝阳区抗震加固暨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及管理告知书》,从参建各方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及本工程要求两方面细化参建各方安全施工要求,严把进场材料关,试行对参与朝阳区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工程的保温材料进行抽检。
我区要求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实行法人负责制,在工程竣工后必须成立工程维修保障组,并告知居民;对在改造工程中出现问题、引发群众不满意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记分处理;情节严??程施工投标资格。
三是制定朝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例会制度等8项制度。明确各产权、代建、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等参建各方的工作职责及要求,强化改造资金拨付与工程质量管理对接,监督参建各方履行工程管理主体责任。
四是颁布实施《朝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朝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文明施工要求》等规定。明确门窗安装施工单位上门服务的文明用语及服务忌语,确保改造工程文明安全施工。
五是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强化群众对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的参与和监督。通过向居民展示外窗样品、外立面涂料色板和保温材料,业主签字确认《朝阳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门窗安装验收表》等方式征求居民意见,实现群众积极参与,为群众把实事做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关于朝阳区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工作情况的汇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有些配套政策亟待完善。我区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下,顽强拼搏,迎难而上,按时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民生工程,为完善朝阳区城市功能,实现“新四区”发展目标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