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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说明
 
关于补选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的情况说明
 
――20091027日在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和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补选代表的决定,在区补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831017,大屯、建外、团结湖、麦子店、香河园、机场、来广营、黑庄户等街道、地区办事处进行了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参与补选的街道和地区办事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圆满完成了补选工作准备、宣传及选民登记、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等四个阶段的工作,选出了陶晶、高春利、赵年生、张永新、郑宇、李洋、宋志勇、张克斌、路军等9名代表。
这次补选代表的9个选区经过选民登记核实,共有选民64894人。
在选民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依据区人大常委会补选代表的决定,各选区确定了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分别于91819日、21日、23日和1017,在9个选区的80个投票站及108个流动票箱,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参加投票的选民共64199人,占选民总数的98.93%,赞成陶晶、高春利、赵年生、张永新、郑宇、李洋、宋志勇、张克斌、路军为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民全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半数。
20091020,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补选的陶晶等9名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符合《选举法》的规定,代表资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