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51029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张永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本次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7月至9月《土地管理法》在我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为做好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苑文新任组长,检查组成员由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以及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组成。
检查组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保障《土地管理法》在本区得到全面有效落实、推动土地执法监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促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区域城市治理能力的监督工作目标;确定采取区政府有关部门自查和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视察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委员、代表开展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围绕《土地管理法》责任制度落实、监管机制运行、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我区土地储备孙河组团项目、金盏乡皮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以及国土局监控中心土地监管工作运行实况;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向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征求了对我区《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执法检查工作意见报告如下:
长期以来,区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调查统计、土地登记以及土地整理储备等诸方面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各项规定,确保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同时持续强化区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2014年全区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81件,涉及土地面积2000余亩,依法没收建筑物32万余平方米,行政罚款550余万元;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全区部门联动,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圆满完成各项考核指标,顺利通过国家省部级验收。
根据执法检查情况,检查组认为:朝阳区辖区面积大、人口多,土地需求量大,管理难度大。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建立了国土资源违法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我区国土资源管理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但是,国土资源关乎国计民生,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必然给《土地管理法》的贯彻落实带来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土地资源管理依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区在土地管理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一是《土地管理法》的执行过程中与地方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不协调,有待进一步研究分析、修改、完善;二是我区现存的耕地、基本农田基本上不具备农作物生产的条件,实际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三是《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定责任在一些基层政府还落实不到位,责任制不完善。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就我区下一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全面落实法定责任,完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决守住土地管理红线
《土地管理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涉及到市区政府多个部门和基层街乡,区政府应进一步细化、明确土地管理的法定责任,完善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主责部门和街乡属地统筹联动机制,形成高效率的执法工作合力,提高土地管理执法水平;推行《土地管理法》执法公示制度,实施行政执法绩效评议考核措施,健全完善对土地违法行为案件查处情况督查督办机制,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和选择性执法行为的行政监察和责任追究,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二、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超前谋划,长远规划,科学合理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
在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我区还要有效利用好宝贵的土地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结合首都功能疏解和我区城市规划调整的实际情况,超前谋划,长远规划,管好用好每一寸土地。要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好土地储备等政策性建设项目遗留的问题,为我区今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要妥善处理好维护农民合法利益与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区域品质的关系。
三、深入研究分析《土地管理法》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工作建议
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我们实施土地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根据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建议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中关于农业人口整建制转居方面、关于征地结案的前提条件方面不完善的问题和土地储备工作中适用相关政策、规定等涉法问题,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分析,提出较为系统、具体的工作建议。一方面积极协调市政府部门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可以将相关工作建议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完善法规的建议。
四、调整耕地、基本农田规划,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利用,发挥应有的作用
朝阳区境内的耕地、基本农田,受到土壤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大部分不适宜农作物的生产。另外,目前在朝阳区境内从事农作物生产的成本较大,效益较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没有积极性。现实情况是农作物种不了,种树绿化又不可以,只能荒着。这种状况既浪费了土地资源,又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建议区政府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规划调整的契机,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调整我区耕地、基本农田的规划,将不适宜农作物生产的改为绿化用地,更好的美化首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