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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1022在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春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程连元区长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做法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朝阳区在荣获全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的基础上,按照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五五”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进一步”的核心目标,创造性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我区再次被确定为全国20个地市级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之一。
(一)加强领导,完善体系,进一步夯实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础
构建完善了以“一个机制,四个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加大保障力度。
 1.“一个机制”,即实行区委书记、区长“双组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2.“四个体系”:
1)增强普法力量,强化队伍支撑体系。在巩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公务员普法讲师团及流动人口普法宣讲团和法制副校长队伍的基础上,各街乡(地区)普遍建立了社区(村)法制宣传教育小分队和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普法力量进一步增强。
2)落实三项措施,完善保障体系。一是强化制度。修改完善了重点普法对象的规范性文件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及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完善机制。健全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分工负责,区委组织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的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规范了“四地一室”的流动人口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工作机制等。三是保障经费。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了普法工作经费的投入。
3)加强阵地建设,形成了普法网络体系。完善了以区法律培训中心、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中心、区基层干部法律培训基地和区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等为中心,辐射街乡(地区)、社区(村)的三级法制教育培训网络。落实“六个一”建设,强化区有线台《与法同行》电视栏目和《朝阳报》“五五”普法专栏等,实现了上有书、报上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橱窗有画、网上有页,手机有短信,培训有学校、活动有场所的“九有”目标。
4)明确工作标准,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将“法制宣传教育覆盖率”列为对街道、乡(地区)及委办局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一般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方法。
(二)围绕中心,满足需求,全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民生问题的解决,坚持“六个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与服务奥运相结合。突出“四个层面”,开展“六个百分之百”工程,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了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与推进平安朝阳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拓展法制宣传领域,开展了以“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稳定和谐”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等,为建国60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3.与服务民生相结合。一是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引导全区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二是发挥辖区律师资源丰富的优势,在全区502个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室,实现了“三个一”。三是积极开展“民生法律大讲堂社区(村)行”活动。仅2009年,就开展“民生法律大讲堂”讲座600余场次,57万基层群众听取了讲座。四是继续开展“基层法庭公开审判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五年来,共举办公开庭200余次,覆盖43个街乡(地区),直接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收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五编印并免费下发《生活与法》等贴近百姓生产生活的法律图书资料及各类宣传品。六是广泛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巡回展、家庭法律知识大赛等。
4.与重点地区整治相结合。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开展及时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在土地储备工作中,编印《朝阳区土地储备相关法律知识手册》,迅速成立法律服务团、律师宣讲团,深入有关乡村,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
5.与“新四区”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相结合。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推动了“新四区”建设及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
6.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强化法治实践。健全了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了行政行为监督。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共有41个村被命名为朝阳区“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抓“龙头”,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全面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做到“四有”、“三落实”。继续实施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法律专题培训工程,实行“北京市朝阳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共有837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律专题培训,并取得了“朝阳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合格证”。2006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共对211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领导信访接待、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制度等。五年来,顾问团的律师们共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就24项重大涉法事件、提供了70余次法律论证和建议,参加区领导信访接待223次,参与接待来访群众1511批次共14083人。
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律培训,实现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军转干部培训、依法行政等专题法律培训制度化。“五五”普法期间,举办各类法制教育培训班448期,受教育人数5万余人次。公务员年度普法教育率达到了100%
2.抓“苗头”,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建立了“四个纳入”的激励机制。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上做到了“四个结合”。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20062009年,全区在校学生犯罪率明显下降,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013‰以内,远远低于市教委1‰的控制指标。
3.抓“拳头”,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重点抓好与市场经济、企业管理、社会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国有企业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五年来,通过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共培训各类人员3万余人次,实现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率的100%
4.抓“大头”,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一是健全和完善社区法律服务体系。依托法律服务室,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宣传服务。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三支社区宣传队伍建设,涌现出以杨庭椿为代表的潘南社区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等。三是针对区域内居住的外国人较多的特点,组织社区民警、律师对外籍居民开展以出入境管理、中国基本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四是对新当选社区干部进行专题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
5.抓“重头”,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全力夯实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积极开展志愿者普法、律师服务、法庭公开审判、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五进乡村”活动,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是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月”、“法制宣传咨询周”等活动2006年以来,共开展各种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576次,发放宣传材料24.1万份,接受群众咨询近100万人次。二是举办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大赛,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学法的热情。三是将《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农村干部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给全区各乡村。四是围绕村委会换届选举,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6.消除死角,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抓好各类对象特别是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做到法制宣传全覆盖。一是依托施工地,强化成建制用工单位的职责,在全区工地开展以依法维权、安全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依托经商地,强化市场管理部门的责任,开展以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依托居住地,强化街乡(地区)的责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居住地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四是依托求学地,强化教育行政部门责任,在打工子弟学校和流动人口子女较多的公立学校,普及法律常识。
(四)创新载体,拓展阵地,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积极探索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文化传播密切结合的有效途径、方法和载体。一是继续打造了“法律图书馆”和“朝阳普法广场”这一法律文化品牌阵地。二是依托紫光影城建立了法制电影教育基地,每年都精选优秀法制影片开展法制电影放映月活动。三是举办了全区法制文艺汇演,积极开展群众性法制文艺活动。四是探索与媒体合作的新模式。与《法制日报》社合作建立“法制新闻研究实践基地”;与央视等主流媒体合作拍摄法制影视剧、法制特别节目等,在全区构建了立体化、多样式、全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20099月,《法制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朝阳区打造立体普法大格局的做法,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二、“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突出表现在“四个明显提升”:
(一)宪法法律及相关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普及,全区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升。广大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明显增强,“平时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已蔚然成风。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增强。“五五”普法期间,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1件,平均纠错率为9.7%,比“四五”普法期间下降了12.66%。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44件,比“四五”普法期间下降了10.76%;行政机关败诉率比“四五”普法期间下降了4.8%
(二)社会治安形势持续保持平稳,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加大平安创建力度,加强治安防控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可防性案件高发的势头,确保了全区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秩序良好,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指数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法制宣传教育在上述各项工作中有效发挥了舆论引导、营造声势的作用。
(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不断加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环境明显提升。各类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都设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强化过程监督,提高了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特别是建立“中美反侵权盗版零包容示范区”等措施的落实,大大优化了朝阳的发展环境,一批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看好并纷纷落户朝阳。尤其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全区上下始终坚持法治导向,强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五年来,全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区级财政收入连年增长。
(四)法治理念、法律文化深入人心,全区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全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载体,加强文明素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了全区管理文明、公共文明、文化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提升,为打造开放、活力、人文、生态朝阳、争创全国文明城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和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三、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我区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但是我们也深深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如少数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各地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全区将以“五五”普法验收为契机,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经验,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律,加强“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为启动好“六五”普法奠定基础。
(二)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考评机制,充分发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规划、协调和指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促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夯实法宣工作基础。
(三)找准普法工作定位,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宪法及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新四区”建设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开展及时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立足于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加大对《人民调解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等。
(四)突出重点对象,进一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健全和完善“法律六进”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社区居(村)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
(五)坚持普治并举,加强“法治朝阳”创建工作。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适时启动“法治朝阳”的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新一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拓展法制宣传平台,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继续探索将法律知识宣传与法律文化传播密切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宣传,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好相关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使命光荣,任重而道远。朝阳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朝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新四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1.三个进一步:是朝阳区“五五”普法规划(20062010)的工作目标。是指通过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市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社会各项事务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
2.落实“六个一”建设:是指每个社区(村)都有一个居(村)民学法制度(办法)、一名法制宣传员、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一季度一堂法制课。
3.四个层面:即对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奥运相关法律常识的普及性宣传;对奥运场馆周边街乡(地区)、奥运火炬传递路线的街乡(地区)、涉奥饭店周边地区和涉奥旅游购物地区等四个重点地区进行重点宣传;对奥运会赛会志愿者等直接参与人员进行奥运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对境外游客和外国人聚集的街乡(地区)等进行奥运相关法律常识的告知性宣传。
4.六个百分之百工程:一是全面开展奥运法律大讲堂社区行活动。共有65家律师事务所,484人次律师走进社区开展奥运法律知识讲座645场次,实现社区(村)覆盖率100%。二是全面开展奥运普法小分队进社区(村)活动。利用奥运倒计时500天、一周年、200天、100天、申奥一周年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奥运法制宣传巡回展等宣传活动,实现社区(村)覆盖率100%。举办“高井汇源杯”奥运法律知识大赛。三是全面开展奥运法宣图书入户活动。投入200余万元,编印了66万册奥运法宣图书免费下发到社区(村),保证每户一册,实现了街乡(地区)入户率100%。同时,开展“十要十不要”海报发放张贴工作,实现社区(村)张贴率100%。制作奥运法制宣传折扇,向基层发放。在央视新址工地、长虹桥和燕莎桥的地铁10号线车站工地张贴奥运法制宣传海报3073平方米。四是建立志愿者队伍,形成万名志愿者参与奥运普法宣传工作的局面,实现100%社区(村)有志愿者参与。五是全面开展“基层法庭公开审判进社区(村)”活动,实现街乡(地区)覆盖率100%六是全面开展法制电影放映月活动。共放映法制电影80场次,全区共有近68家单位、3421人次观看了法制电影。在全区的高校、中小学校、社区和农村等放映点放映20余部优秀法制电影和《福娃说法》系列奥运法制宣传FLASH公益广告片,实现街乡(地区)覆盖率100%
 5.三个一:即:每个街乡至少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律宣传服务平台;每个社区的居民有法律需求能够找到一名律师
6.四有:是指领导干部学法做到了有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
7.三落实:是指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做到了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学习内容落实。
8.四个纳入:是指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年终考核,纳入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范畴。
9.四个结合,是指把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心理教育相结合。
10.三支社区宣传队伍:即普法宣传员队伍、法律辅导员队伍、法律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