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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关于朝阳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2015年12月23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孙  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向常委会报告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督办情况。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191件,代表议案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转为建议处理的12件,以上两项共计203件。其中:交由区人大常委会办理的3件;区政府办理的149件;区法院办理的1件。超出本区职权范围,通过市代表转交市级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的50件。按照建议分类标准和办理结果划分:A类(区属权限、具备当年能够解决条件的)建议29件,占14.3%;B类(区属权限、需跨年度分步落实的)建议74件,占36.5%;C类(区属权限、需要协调市有关职能部门解决的)建议50件,占24.6%;D类(超出本区职权范围的)建议50件,占24.6%。区有关部门承办的153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由市代表转交的建议,我们已将市有关部门办理报告向相关区代表反馈。

截至12月1日,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23件,交区有关部门办理18件,16件已经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他正在办理中。通过市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的建议5件。此外,在今年7月份组织的会前代表建议征集工作中,征集代表建议14件,交区政府研究。

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和《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的规定,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推动了一些代表关注问题的解决。

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已向本次会议报告。区法院关于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会前已呈送各位组成人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附在本报告之后,提请本次会议书面审议。

二、代表建议督办的主要做法

今年是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年”,代表联络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一方面通过完善制度,使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重新制定并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和督办工作等事项。另一方面就“如何写好代表建议”开展有针对性的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建议提出的质量,更好地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在督办机制上,通过采取分层次督办措施,在做好本年度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同时,开展了对本届未落实建议的督办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按照“4321”的原则,确定年度建议督办重点。从五次人代会上提出的203件建议中,确定10件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重点督办建议比往年数量多、范围广、力度大。截至目前,10件重点督办建议中的4件A类建议已经落实;3件B类建议中“维修大黄庄南路”建议路灯已安装完成,其余2件正在逐步推进;2件C类建议正在积极推进中;1件超出本区权限的D类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问题得到了很好的推动。

二是发挥各委员会作用,形成统筹督办合力。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积极参与所联系政府部门相关建议督办工作,多次召开提建议代表和承办部门协调会,共同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并到现场实地查看建议落实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办好代表建议。同时,将建议督办与委员会议题调研、议案督办、执法检查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百子湾区域修建密闭式垃圾楼等建议办理工作,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三是开展跟踪督办,促进难点问题的解决。对2014年四次人代会上提出、承诺代表在2015年及以后落实的88件B类建议,由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区政府办理情况汇报,促进问题的解决。其中,列入区政府2015年工作计划的15件建议,已经落实9件,工作有推进的6件。泉辛路、关西街部分路段安装路灯、天福园社区一号楼旧楼改造、修建北花园南路等一批建议得到解决。列入2016年及以后计划安排的73件建议,23件建议已提前得到落实。

对本届代表多次提出未能解决的难点建议进行分析,通过向代表发函征求意见、电话回访等方式,听取提建议代表的意见,确定了15件需要重点研究的建议,由各相关委员会牵头重点研究、督办。通过与建议承办部门和代表的沟通协调,使代表充分了解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在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其中世纪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高碑店村中心路拓宽工程2件建议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社区医疗与居家养老相结合、道路交通拥堵、重点村建设等7件建议正在按计划逐步推进;道路建设和平房改造方面的4件建议因涉及土地开发、征地拆迁、政策调整等暂时无法解决;1件涉及市里部门解决的问题,正协调市里推动解决;1件教育配套设施问题无法解决,与代表进行了充分沟通,代表表示理解。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代表联络室加强与政府部门和代表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协调建议办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组织召开协调会、主动听取代表意见、督促承办部门重新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等方式,积极推动代表关注问题的解决。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后,及时致函建议领衔代表,征求代表对政府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意见,对代表“不满意”的3件建议,确定为复查补办建议,交承办部门重新办理、重新答复代表。

此外,对五次人代会上提出的203件建议、会下9件建议进行整理后,在《朝阳报》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建议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通过承办部门的努力工作,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如何保证代表建议的落实,加大建议办理制度的执行力度,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努力实践。我们将继续改进督办方式,加大督办力度,进一步推进我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附件:1.2015年“4321”领导督办建议办理情况

2.2015年需要重点研究的建议进展情况

3.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代表建议情况


 

附件1

2015年“4321”领导督办建议办理情况

 

序号

分类

督办

领导

领衔

代表

建议题目

承办

单位

办理结果

1

A

佟克克

徐亚男

(议转建)关于打通劲松大郊亭中街断头路的议案

市政

市容委

断头路已打通。热力集团已同意管线入地方案,正在做设计等前期工作

2

A

朱春霞

陈  刚

关于朝阳区推动出台区域内幼儿园、中小学学生营养方面规定的建议

教委

因一些客观因素限制,关于制订出台营养方面的规定,区县教委没有这样的权力。已向市相关部门反映此问题

3

A

常树奇

朱必兰

关于在酒仙桥电子园区开通园区——将台地铁站微公交的建议

电子城

管委会

结合代表建议,已及时调整2条班车路线

4

A

常树奇

胡  波

关于区国资委先行赴非公企业调研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的建议

国资委

已调研,在研究朝阳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及制定工作方案过程中应借鉴慈铭等一批企业的成功经验,探索适合朝阳区企业发展的模式

5

B

朱春霞

程淑艳

(议转建)关于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加业务用房面积的建议

卫计委

区卫计委联合区规划分局委托北京城市规划设计院开展《朝阳区公共卫生和医疗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拟通过增加社区中心总规模和提高现行规范标准两种途径解决

6

B

张富生

马国勇

关于加大对农村地区社会管理、社区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

农委

农村社区累计达178个,5个地区全部实现社区管理;改善社区硬件条件,大力培育专业化队伍,社区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积极推进“六统一”、“三社一体化”等管理方式,社区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7

B

张富生

庄虔春

关于急需维修大黄庄南路的建议

市政

市容委(主)

高碑店(会)

大黄庄路路灯已安装完成,道路已由村委会实施

8

C

苑文新

徐永利

关于贯通育慧北路和育慧东路连接线的建议

市政

市容委

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做好属地居民工作后即可进场施工

9

C

苑文新

吴  莹

关于进一步规范团结湖地区交通秩序的建议

交通支队(主)市政

市容委(会)

(1)在人行步道设置人行步道桩(2)对妇产医院西侧路“禁止车辆驶入”的标志予以撤消(3)通过对居民发放调查问卷,并对道路交通状况进行实际考察,团结湖中路、团结湖南路不宜设置单行线

10

D

朱春霞

宁  波

关于第五次提出解决地铁5号线噪声扰民影响身心健康问题的建议

转市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组织设计、运营等单位研提相关高架段噪声治理方案,积极申报治理资金。目前,项目资金已获市财政批复,正在委托设计,待方案完成后实施

 


 

附件2

2015年需要重点研究的建议进展情况

 

序号

领衔

代表

建议题目

承办单位

分类

提出

时间

办理情况

1

徐 越

关于加强社区医疗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建议

民政局(主)

财政局、卫计委、老龄办(会)

B

四次会

区政府将总结医养结合试点经验,在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扩大医养结合试点;鼓励发展医养一体模式的老年专业护养机构;探索建立养老机构与“医联体”服务对接的渠道;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多方医疗卫生服务的资源

2

曹学文

关于尽快治理朝阳区道路交通拥堵的建议

城管执法局、交通支队、市政市容委(分)

B

四次会

在多部门的联合执法下,目前三间房、管庄、常营等地区占道经营、无照经营、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差等情况有所好转。同时,已在高碑店、平房等居住区建设完成1755个停车位建设任务,协调落实南磨房、潘家园、香河园440个错时停车位

3

曹学文

关于加强朝阳区东南部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市政

市容委           水务局(分)

B

三次会

辛庄路、三间房东路南段已通车,东高路、定福庄西路北段也计划于今年完工。双桥东路正抓紧启动拆迁建设。已完成雅成二里等7个居民小区和21个公建项目的自备井置换工作

4

崔源声

关于尽快打通常营南路缓解管庄地区交通拥堵的建议

市政市容委(主)规划分局(会)

B

四次会

该路建设红线范围内有房屋等拆迁物,且规划长营南路南北两侧有大量开发商项目在建或者未建,道路用地需随周边土地开发项目予以代征

5

张春玲

关于尽快拓宽三间房东路(京通快速至朝阳北路段)的建议

市政市容委(主)、三间房(会)

B

三次会
四次会

道路用地需随周边土地开发项目予以代征,目前,开发项目未落实

6

张春玲

关于尽快拓宽定福庄西路(朝阳路至朝阳北路段)的建议

市政

市容委

B

四次会

规划范围内未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制约道路建设

7

张改荣

关于加快三里屯拆迁地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速度的建议

住建委(主)规划分局(会)

C

四次会

会前征集

五次会

代表意见调查

教育配套规划为学校,已与代表沟通,建议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幼儿园缺口问题

8

王玉满

关于融域西侧路(规划路)的立项并加以尽快落实的建议

市政

市容委

B

一次会

宝嘉恒正在做前期工作

9

支  芬

关于高碑店村中心路拓宽工程的建议

市政

市容委

B

一次会

三次会

五次会

宝嘉恒公司正在协调房源事项,调整拆迁方案

10

范春莉

关于加快解决小黄庄前街3号院平房改造的建议

市政

市容委

B

一次会

五次会

该项目已无法按照原政策实施拆迁,可按照棚改政策研究该区域拆迁的路径和政策

11

李玉生

关于芳草地西街38号院拆迁的建议

市政市容委(主)朝外街道(会)

B

三次会

四次会

五次会

剩余18户未拆迁户要求高。芳草地西街38号院已列入全市2015年 “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名单

12

杨俊青

关于加快金盏乡北马房村转居转工与城市保障对接的建议

国土分局

B

四次会

五次会

区国土局正在协调市里推动解决

13

王 练

关于世纪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建议

卫计委

B

四次会

五次会

拟于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收回房产后,按照医疗机构设置、登记注册的有关程序,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

14

特学明

关于尽快启动重点村整治拆迁农民转居转工工作的建议

农委、

国土分局(合)

B

四次会

因征地和一次性转居转工资金缺口较大,区政府拟将项目分期实施,缓解资金压力。工作正在推进中

15

特学明

关于协调解决重点村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的建议

国土分局(主)

审计局、规划分局(会)

B

四次会

区政府正在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附件3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代表建议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承办的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均为A类),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和财经工委办理完毕,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办理情况如下:

一、胡波代表提出的“关于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应把‘刚性监督’常态化的建议”

代表建议:区人大常委会把“刚性监督”常态化,在每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都有面对面掷地有声的“发问”。“刚性监督”的实效不仅体现在询问中,更应体现在询问后的后续监督上,推动政府部门改进工作。

针对此建议,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以下措施。1.将询问方式常态化。询问环节已经成为常委会议程中重要一环,每项议题都至少有3—4名代表开展询问,由政府主管区长或相关部门回答。不仅如此,在主任会议和工作委员会会议议程中也增加了代表与政府部门同志的询问互动,使得审议更有针对性、更有深度。2.加强后续监督。常委会在加强后续监督方面也进行了种种探索,一是建立将代表在大会分团讨论期间审议发言进行汇总整理反馈,并在征求代表意见后向社会公开的机制。二是加强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的严肃性,跟踪监督大会“决议”中关于计划和预算报告的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三是对涉及区域中长期发展的重要问题持续予以监督。四是加强建议督办,督促各承办单位做好建议办理和答复意见落实工作。3.创新监督方式。一是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专项报告、审查批准等方式,依法开展监督。二是建立委室联动、市区乡三级代表联动等方式,形成各方监督合力。三是实行电子表决,保障代表真实表达意愿,并为今后财政预算等重要事项分项表决打下基础。

二、刘光超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大会议无纸化办公的建议”

代表建议:1.探讨并论证此类会议无纸化办公的可行性。2.委托相关机构定制开发适合人大会议无纸化办公(或称电子智能化)的设备(可采取政府采购)。3.制定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4.与网站、微信等系统考虑。

针对此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相应措施。1.人代会期间的改进计划。一是会议材料严格按照参会人员数量进行印制。二是会前活动及大会期间会议议程、各项名单、各项目决议、大会简报等,以每个代表团发放3—5份进行传阅,或由召集人对会议议程、各项名单进行宣读。三是在召开大会预备会时,需要通过的会议议程及各项名单不再给代表发放,只是由工作人员宣读。四是大会期间,适当减少会议简报。关于大会审议的各项工作报告(审议稿)的发放,按照会前统计的参会代表数量印制,不因富余材料过多而造成浪费。五是多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为代表做好服务工作。2.区人大机关日常办公室方面。一是逐步实现小型会议的无纸化。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三是尽量节约办公。四是区人大机关内部各项通知都采取短信、微信形式进行。

三、刘光超代表提出的“关于区人大常委会适时制定‘一府两院’报告内容指引的建议”

代表建议:1.由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小组,研究制定“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内容指引的建议稿。2.召开政府、法院、检察院三个方面的座谈或意见征集会,并多方面征求意见。3.将提交人大常委会的建议稿报上级审核。4.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施行。

针对此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准备督促“一府两院”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工作报告:1.注重内容的连贯性。工作报告中,上一年度工作情况要和年初工作安排全面对接,实事求是地回答上一年度主要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回避矛盾和困难,对完成情况不好的,着重进行说明和解释,切实解决工作报告连续性、对应性不够的问题。2.突出程序的民主性。工作报告的起草,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延长征求意见的时间,使“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广纳民意、广征民智,更加科学和完善。3.提高报告的可执行性。工作报告要语言简练、内容翔实,工作部署要重点突出、思路清晰,任务和指标的制定要科学合理,分析未来形势要实事求是、符合规律,不断提高报告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代表充分审议报告、常委会监督执行打好基础。4.强化信息的完整性。起草报告过程中,要加强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归纳整理,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形成科学完整的指标体系。对于一些指标和数据,要进行名词解释和详细说明。计划、财政报告数字较多,要附属相应的数据报表。法院、检察院报告专业性强,要加列详细的名词解释。要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民众语言来代替晦涩的专业词汇,增加报告的可读性和亲和力,让代表看的清楚,审的透彻。5.体现结构和内容的规范性。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虽然没有千篇一律的套路,但还应有一定的规范可循,要在内容、格式、布局等方面形成一定的模式,并加以传承和完善,不断提高工作报告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