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十四届栏目备份>>常委会会议十四届备份>>朝阳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关于办理朝阳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办理朝阳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11125日在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法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朝阳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交由我院办理的代表建议中会上建议1件、会下建议1件,共2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会上,李士杰代表提出关于法院应依法追究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建议。代表提出:我国尚未制定完整的财产申报制度,对于被执行人未如实申报或未申报的没有相应的具体制裁措施,使得法律条文中的如实申报难以落实。代表建议:被执行人如没有立即履行义务时,应承担申报财产状况的责任;被执行人应真实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无履行能力,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这些均应成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依据。
收到代表建议后,我院立即针对财产申报的相关工作开展调研,发现在司法实践中对被执行人实施财产申报制度遇到了以下问题:第一,社会诚信体系、财产登记制度尚未建立健全,给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造成不便。第二,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给法院查找被执行人造成困难。第三,民事执行措施有限,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被执行财产需要相关部门协助支持。第四,目前对于被执行人拒绝申报或者虚假申报的,尚无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仅有罚款、拘留的处罚手段,对被执行人不能形成足够的强制力和威慑力。
在现有条件下,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我院已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管理以促进财产申报制度的落实:一是通过实施分段集约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快速查控。二是通过开展集中查询,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全面掌握。三是通过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实现对被执行人的及时严肃惩戒。四是通过加强监督与培训,实现执行行为的规范有序。
会下,李士杰代表提出关于朝阳区法院严格执行和全面落实法官法的建议。代表提出:个别法官工作中存在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业务水平低下等问题。代表建议:区法院应通过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审判公开制度、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等措施严格执行和全面落实法官法。
收到代表建议后,我院对代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和分析,发现个别青年法官工作中存在群众意识不强、社会阅历欠缺的问题。为此,我院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了践行群众观点主题党课,组织全体法官深入学习《法官法》并观摩资深法官庭审活动,从而促进干警思想认识的提升和审判经验、审判技巧的丰富。同时,我院还通过不定期抽查卷宗和庭审光盘的方式,加强案件审结后的质量评查和案件审理中的审判作风监督;通过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完善对审判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严格落实错案追究、诫勉谈话等制度激励干警加强学习,规范司法行为,提升业务能力,从而促使《法官法??。
综上,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交由我院办理的代表建议严格落实了办理工作规定和要求,均在期限内予以办结,代表对两件建议均表示同意。今后,我院将继续坚持效果好、效率高的工作标准,坚持办一件、带一批的工作思路,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推进我院审判工作、提升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进而实现我院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