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免职决定
(2016年10月27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吴斌、韩文山同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叶春林同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菲、刘伯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