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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免职决定

 

(2016年10月27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吴斌、韩文山同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叶春林同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菲、刘伯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