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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

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朝阳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区政府长期以来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在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朝阳区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四条审议意见。针对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全面落实法定责任,完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决守住土地管理红线”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利用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制止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行为

  朝阳区利用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技术实现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全方位监控。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区信息办开发建设了“国土资源违法综合管理系统”,构建了“空(视频)、天(卫星、微信、微博)、地(巡查、12336举报、媒体曝光、领导批示)”全方位监测体系,其特点在于动态性、交互性和实时性,实现了对全区耕地和基本农田24小时不间断监控。目前,该系统一期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系统二期正在建设中。系统的建成将促进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全方位监控和对违法占地处理落实情况的全程跟踪,进一步形成从发现移交、及时制止、汇总上报到责任追究等各环节一体化的工作流程。

 (二)从事前防范入手,切实控制新增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

  朝阳区逐步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大对辖区内各类用地的巡查力度。一是各地区办事处(乡)组建专业巡查队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二是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并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这种“防范在前、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措施,实现了关口前移的目标,有效防止了新增违法用地行为。三是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利用各种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规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乡、村基层干部守法意识,不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进行适时报道,以正面事例营造依法用地管地的社会氛围,以反面典型告诫警示违法用地的恶劣影响与损失,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达到教育干部群众、警示违法用地当事人的效果。四是全力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朝阳区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将问责比例降至2.94%,并保证了履职到位率100%,整改到位率70.51%,在北京市14个区县中问责比例排名第11名。(注:按照问责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三)从建立土地管理保护机制入手,严格落实土地问责制度

  朝阳区严格落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4个指标,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区政府负总责、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和耕地保护责任机制。根据《北京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签订工作,2015年,共签订区乡级责任书14份,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即: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将重点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村级组织和相关部门,做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无死角、规范化。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据《朝阳区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由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在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中,市国土局朝阳分局与区监察局密切配合,对于重大典型案件,市国土局朝阳分局与区监察局联合办案,区监察局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并对违法用地重点乡村的主要领导实施诫勉约谈,在权限范围内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二、关于“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超前谋划,长远规划,科学合理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 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努力解决好土地储备项目的后续问题

  朝阳区先期启动了11个乡、49个村的土地储备工作,截至目前,已基本整理完成项目开发面积约25平方公里,实施绿化约1.5万亩,代拆区域实施平原造林约5500亩,土地储备工作累计投资约1282亿元,供地体量约570公顷,收回成本约523亿元,实现政府土地收益约 280亿元。

  朝阳区积极争取市级支持,加强政策创新,着力破解土地储备工作面临的难题。一是争取调整规划。目前,朝阳区部分在施土储项目涉及控规不稳定或控规调整未批复问题,下一步,将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等相关政策要求,积极与市级相关单位沟通,做好调整规划工作,为土储项目后续开发及土地供应提供保障,为朝阳区今后功能发展提供载体。二是争取加快立项手续办理,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改进审批工作机制,对朝阳区后续因涉及代拆问题而未立项以及立项已过期但已启动拆迁的项目,待具备相关条件后,尽快批复立项。三是争取改变土储项目成本核算机制,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先供先摊”试点项目选取以及试点方案编制工作,通过“先供先摊”成本核算方式加速成本回笼,降低储备资金债务。四是争取改变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机制,参照朝阳区“一绿”试点乡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相关工作经验,创新思路,研究土储项目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用于乡域实现城市化问题。五是融资模式变化。2015年初,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贷款余额693.76亿元,年初按已批融资额度新放贷30亿元后,贷款余额为723.76亿元,由于融资政策的调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不再具备融资功能,存量贷款的偿还主要由政府发债和供地回笼资金偿还。2016年,为完成降债任务,市财政停止了朝阳区政府债发放,还款资金主要靠供地回笼资金和财政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共偿还存量贷款94.45亿元,债务余额614.73亿元,完成降债13.32%。

 (二)立足功能区建设,以“高精尖”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为导向,顺应京津冀协同发展

  一是把握战略机遇。通过土地资源的科学投放,厚植“高精尖”产业基础,疏解非首都功能。同时,土地的投放结合了区域功能定位,并以较高的土地利用强度和地均GDP,实现了高度集约发展。二是创新发展理念。以土地市场为平台,通过分别推进“方案返规划”“优选业态项目”两阶段招标,高度集成城市功能。2015年,土储大市政与城市综合管廊已完成深度融合,并进一步与轨道交通(APM)进行规划设计衔接。三是力促“多规合一”。着力改变以往“重规划、轻实施”的规划制定思路,从资源视角摸清了底数,梳理了思路,建立了全覆盖的管理系统,力争以土地资源的盘活与投放为平台,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促进朝阳区功能、结构、布局的优化,以及职住平衡、退二进三和生态环境建设。

 (三)合理利用土地

  朝阳区主动适应首都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十三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落实朝阳区“新四区”建设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一是科学规划和利用土地。朝阳区积极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的产业发展政策,重点保障国家和北京市鼓励发展的产业用地需求,按照空间、土地、产业、人口、生态“五规合一”的要求,同时加强土地现状结构分析,通过完成“十三五”时期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思路与措施研究、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农用地优化布局研究等课题,全面掌握区域土地使用现状,使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二是重点保障惠民工程用地。在兼顾各行业、各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的同时,着力确保惠民安居工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提高用地整体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朝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计划指标为579公顷,实际完成586.05公顷,完成比例为101.22%。从2011年3月划拨土地审批权下放区级审批至2015年底,朝阳区共审批供应划拨土地167.28公顷,除0.25公顷为宗教用地外,其余均为学校、医疗和各类保障性住房等惠民工程用地,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比例为73.5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比例为23.82%。三是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首先是积极推进原企业转型升级。朝阳区针对搬迁废弃的老工业厂区,在保护工业遗址的同时,努力满足现代产业空间需求。主要采取保护性开发的方式,加大对低效老工业厂区用地的升级改造和再利用力度。比较典型的是798艺术区老厂区变身都市文化新地标;京棉二厂变身莱锦创意产业园,成为CBD—定福庄传媒走廊重要节点;焦化厂工业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建设工业遗址公园;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大院,建设朝阳1919影视传媒创意产业园区。其次,采取多种形式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再利用。由于目前市级部门尚未出台相关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具体政策措施,针对有关企业腾退出的原存量建设用地,朝阳区主要按照收储出让或收储还建、自行开发、自行改造等多种方式进行盘活再利用,如原焦化厂、京棉二厂等用地,均按上述方式逐步推进实施。最后,积极参加全国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2013年度、2014年度已分别通过北京市的达标复核,2015年度已通过国土资源部的实地检查考核,现正在评审中。

 (四)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力度,妥善处置闲置土地,开展评价调查工作

  一是制定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巡查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巡查工作。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土地闲置,加大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力度,朝阳区成立了2个动态巡查工作小组,按区域划分为北片、南片进行外业巡查,根据工作任务制定每周巡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巡查。2015年,朝阳区制定了42份巡查计划,填写了42份巡查记录,完成外业巡查任务406宗地,现场拍摄照片600余张。二是审计督查闲置土地调查工作。市国土局朝阳分局采取现场询问当事人、现场督导、现场勘查、现场拍照、电话联系等措施对朝阳区30宗未开工用地进行开工督促。2015年,朝阳区已有19宗用地项目开工建设。三是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查工作。朝阳区制定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调查及评价工作方案》,进行北京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调查工作分工及针对此项调查的硬件及软件准备工作,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前期协调。分为主区与发展方向区两部分:主区范围涉及北扩区、望京北区、酒仙桥东区、健翔园区等4个区块共计969宗地,调查面积1657.16公顷;发展方向区范围涉及崔各庄乡善各庄村、马泉营村、费家村、望京、焦化厂等5个区块共计588宗地,调查面积1101.56公顷。

  三、关于“深入研究分析《土地管理法》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工作建议” 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完善公益项目审批法规政策

  2015年,在市、区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朝阳区土地管理秩序有所好转,土地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土地违法监管工作仍存在一定压力。

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大型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由于工期紧、办理审批手续周期长等原因,存在“未批先建”程序性违法问题;二是雨洪工程、幼儿园、“三站两室”、村民文化活动广场等农村公共公益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情况,给土地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针对上述问题,朝阳区不断深入研究土地执法难点问题破解思路,在严格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城市、农村发展需要,保障民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通过不断深化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加强与国家、市级部门的沟通,缩短重点工程项目内部报送、审批时间,增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同时加紧完善公共公益项目审批相关规章制度,参考城市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村地区公共公益项目建设需要。但由于目前关于农村地区建设公共公益项目审批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中也没有对农村地区建设公共公益项目进行明确规定,造成审批依据不充分,现实需求与相关规划不协调,因此希望朝阳区人大予以支持,向北京市人大反映该问题,从市级层面立法,为农村地区公共公益项目建设审批提供相关依据。

 (二)提供强制执行经费保障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土地违法案件在执行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案件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做出拆除处理的,由于市国土局朝阳分局没有强制执行权,完全靠违法单位或个人自行履行,如单位和个人不自行履行,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要求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区人民法院虽然受理了强制执行案件,但因维稳、人员安置和强制执行费用问题,尚未执行一起案件。因此,区人民法院执行土地违法案件困难重重。

  建议朝阳区人大向北京市人大反映该问题,将强制执行经费纳入政府公共预算,为人民法院执行土地违法案件提供经费保障。

  四、关于“调整耕地、基本农田规划指标,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利用,发挥应有的作用” 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商请同步开展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函》(京国土规函〔2015〕55号)的要求,北京市于2015年启动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市国土局朝阳分局以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契机,结合北京市具体工作要求,对朝阳区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力争对耕地、基本农田规划指标进行调整,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利用,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开展专题调研

  依托“十三五”时期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思路与措施研究、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农用地优化布局研究等课题,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在对朝阳区本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朝阳区农用地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北京市朝阳区农用地优化布局研究报告》。该报告在对朝阳区耕地、基本农田潜力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发展,通过科学论证,确定朝阳区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指标的合理区间范围。

 (二)做好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举证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和市国土局、市农委等部门的工作部署,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区农委采取“三上三下”的工作机制,组织各乡开展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工作。结合遥感影像图,对朝阳区涉及的1119个图斑(面积约为253万亩),逐地块逐图斑进行分析判别,在充分考虑朝阳区实际情况下,依据各乡及相关部门反馈情况,于今年2月,以朝阳区无满足补划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图斑为口径,将核查成果上报市国土局。

 (三)稳步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整体调整完善工作

  为扎实做好朝阳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市国土局朝阳分局积极着手开展相关工作,拟定了《朝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机制及组织保障。结合市国土局工作部署,已初步完成了《朝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通过材料收集、实地调研、部门对接等途径,从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用地建设等方面,对本轮规划的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后续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将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相关工作。

  朝阳区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朝阳区将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优化产业功能布局,不断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水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努力为朝阳区“一廊两带三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