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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议程
(2016年11月24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朝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朝阳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朝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决定设立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八、选举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