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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职 报 告----田峡

 

就 职 报 告

 

朝阳区监察局局长  田  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6年10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我为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局局长。这是区人大对我的充分肯定与信任,是全区人民对我的殷切希望与重托,也是对我本人的莫大鼓舞与鞭策,我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将以更加热情饱满的精神状态为全面强化朝阳区行政监察工作努力工作、认真履职。

  一、突出学习教育,明确职能定位

  朝阳区监察局是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决定,依据行政监察法,对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区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乡政府及其领导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委托的其他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监察。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和国家机关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责任追究,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调查处理区监察局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对区监察局的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等申诉。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或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关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乡纪检监察机构、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和区属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速度在换挡,发展方式在转变,增长动力机制在发生重大转换,朝阳振兴发展到了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作为区监察局局长,同时又是纪委常务副书记,深感责任重大。我将在任期内,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能力。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我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纪委、市纪委和区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北京市、我区有关政策文件内容,努力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导向,夯实政治理论基础。二是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髓和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各项法律法规“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三是加强日常业务学习。学习借鉴上级部门、外省市、兄弟区县工作中好的方式方法,以他山之石攻己山之玉,不断加强推进监察局日常业务工作迈向新台阶。

  二、突出主责主业,层层夯实责任

  紧紧围绕定制度、强担当、严问责,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各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瞄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权力与责任并重,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意识。围绕“系统监督、痕迹管理、量化考核”的目标,通过完善责任清单、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全程记实和述廉述责制度以及规范责任制检查考核等手段,进一步细化责任,拧紧责任螺丝。二是推动责任落实。强化责任在村、社区层面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以及资金使用等相关制度,强化对农村地区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重点建立一绿试点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等,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探索企业纪检与审计、监事联动机制等,纠正教育系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把责任追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等问题,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等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常态化。

  三、突出监督执纪,推进作风建设

  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和监督方式,着力发现全区各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政风行风等突出问题,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一是紧盯年节假期。针对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发信号、打招呼,继续组织联合督查,切实做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瞄准基层单位的内部食堂、郊野公园里的会所、电子提货券和电子礼品卡等重点场所或消费形式,聚焦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节礼、公车管理使用、违规发放福利以及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单位作风纪律等突出问题,开展高密度明察暗访,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和查处“节日腐败”问题。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利用“四风问题一键拍”、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通过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等专项治理,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探索明察暗访的路径和方法,了解真实现状、提升监督层级、固化发现模式。巩固阶段性工作成果,强化“四风”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三是严格监督执纪。强化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车改革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传递越来越严、越抓越紧的信号。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对穿上“隐身衣”的各种“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继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震慑。

  四、突出重点任务,强化督察督办

  紧紧围绕区政府的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再监督、再检查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执纪监督。围绕中央和市区“十三五”规划、治理“城市病”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紧盯人口规模调控、大气污染治理、地下空间整治等重点工作,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北京市《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区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安全方面发生重大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追责力度。继续采取高压态势,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打击力度,通过五部门联合督办、单独督办等方式,按照“三四三”工作机制,督促属地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街乡一把手进行约谈;会同区联席办、区政府办督查室等部门深入乡村进行现场督查,有力推进违法建设整改拆除工作。四是提升政民互动平台信件办理质量。针对近年来我区部分热线信件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加大对各办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审核力度,对部分单位工作不到位、办理不及时、回复无实质性内容的信件及时协调督办,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发挥畅通渠道、化解矛盾的作用。

  五、突出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

  在任期内,我将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遵守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大的决议、决定。坚持依法履职,经常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正确运用手中的职权,做到勤政、廉政。二是积极配合人大代表的调研、视察等相关工作。坚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行政行为置于代表的监督之下,切实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等相关工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采纳代表的良策,认真做好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并把办理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作为向代表学习、为代表服务、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的好机会,作为推动行政监察工作发展的重要动力。四是切实做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意识,用纪律约束自己的言行,让群众监督自己的表现,在八小时之内、之外都能时刻注意自身形象,做到从思想上到行动上都能够保持党员干部应有的良好作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感谢区人大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我决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努力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