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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工作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工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我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委员对报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向我院发出《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会议对<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我院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办理方案,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执法环境

(一)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

为了更好的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作用,更大限度的挤压被执行人的“舒适空间”,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院积极探索多方位限制被执行人消费行为的新路径,并通过新闻媒体、官方微博公布典型案例,开展诚信教育,形成威慑效应。

针对出行、旅游的一般规律,2016年元旦前夕,我院向188件案件的269个被执行单位和个人集中发送限制消费令;同时,为确保限制措施的适用效果,向携程、去哪儿、途牛三家互联网旅游服务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限制上述案件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并得到积极回应。限制消费令发出后,我院选取了歌手张行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借助被执行人的名人效应,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普法宣传,上述工作举措在中央、省市各大新闻媒体予以专题报道,包括张行在内的部分执行案件迅速结案。

充分利用春节前、全国两会前和北京法院宣传周三个时间节点,加大对涉民生案件、规避执行案件的宣传力度。为确保申请人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2016年元旦前夕我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57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8707万元。针对公司更换股东、转包经营等规避情形,我院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拘传、罚款等措施,邀请媒体跟踪搜查扣押、集中发放现场,高效执结保安公司拖欠34名员工工资、高尔夫俱乐部拖欠123名离职员工补偿金等案件。针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我院先后将三起案件依法移转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夏涛拒不执行法院裁判案在北京法院打击拒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新闻通报会上,被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二)拓展法制教育的宣传途径

开展媒体播报、网络课堂、专题授课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交流座谈活动。我院执行法官在中国教育电视台的《法治天下》栏目,向广大观众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费制度;在新浪教育网的“网络公开课”栏目,讲解强制执行程序,提示如何防范老赖,保护个人权益;受邀前往住总公司第三分公司,讲授职务犯罪预防、企业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法律问题,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完善联动机制,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一)加强内部联动,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

加强立案部门财产保全提示、案件信息录入、送达地址和收款账号确认、执行异议案件及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为执行程序的财产查控、文书送达、案款发还、异议审查、联合惩戒等工作提供保障。加强审判部门判后答疑、督促履行以及重大、敏感案件的风险提示和舆论引导工作,增强执行依据的明确性,提高自动履行率,防范执行风险。我院执行局制定了《关于处理执行依据中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增强对执行依据的理解和适用;以“审执关系协调问题”为课题深入调研,为完善工作机制提供决策参考,相关调研文章荣获第六届中国执行论坛三等奖。

(二)加强外部联动,完善执行协助和威慑机制

为顺畅司法拘留的工作流程与联络渠道,加大对拒不执行、妨害公务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我院召集朝阳区拘留所及片区所辖法院,建立司法拘留工作协作机制,通过季度会商、三级联络、法官进所三项制度,定期会商工作难题,在“应收尽收”原则的指导下加强沟通配合,合力化解社会矛盾。

为拓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使用范围,我院与奇虎360公司就搜索引擎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链接以及置顶显示失信信息的事宜进行交流座谈;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区教育委员会、互联网旅游服务公司就协助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购买旅游产品的事宜,进行交流座谈,并得到协助义务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进一步推动了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为实现破解执行难问题的综合治理,我院就执行专项工作以及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向区委政法委进行汇报,争取相关部门的协助和支持。为确保“蒙京华案”集中清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报请区委政法委、区维稳办协调公安、信访、街乡等各单位共同做好清退现场的外部安全保障工作,集中清退720名投资人的案款,占全市清退总人数的29%。为提高财产查询效率,我院与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工商管理局搭建信息查询平台,实现对被执行人的区属房产状况以及全市范围内登记企业工商档案信息的实时查询。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一)努力改善工作环境,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

整合办公资源,改善工作环境。增设谈话室和法庭,配备身份证识别仪、空气净化器和饮水机。为根本解决办公用房紧张的问题,我院积极向区委政法委及相关部门进行汇报请示,区委领导多次实地调研我院执行干警的接待和工作情况,并就改善办公环境的问题召开座谈会。

探索“互联网+执行”的工作模式,积极推动“大数据”在执行工作中的深度应用,促进信息化与执行工作的有机融合。借助奇虎360搜索引擎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传播范围,联合携程、蚂蚁服务等互联网公司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消费活动进行限制或降低其信用消费级别。

探索“三集约一强化”的管理模式,即集约启动、集约查控、集约通知,强化书记员的工作职责。由专人集中发送执行通知、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集中制作并送达财产查控文书,集中推送执行节点信息。同时,在分案期间即完成案件信息校核、保全财产提示、法官谈话排期等工作,实现了事务性工作的集约化、标准化和可视化。

(二)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力

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财产查控与信用惩戒两手抓、两手硬。加大财产查找力度,有效运用网络查控与现场查控、集约查控与个案查控、委托查控与异地查控的方式,进一步扩大财产查控的范围,提高财产处置效率。2015年,我院通过执行办案系统查询银行存款、房屋、车辆、户籍约13万件次;通过集约送达方式查封房屋、车辆、工商档案、限制出境约5000件次,委托外地法院查控财产约300件次;网络拍卖71件财产,成交额4.13亿元,拍卖标的溢价率为13%,同比增长4.6个百分点。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处罚和惩戒力度。2015年,我院对78人次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其中25人次履行判决义务,履行金额约500万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165人次,同比上升100.2%,促使1228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督促履行人次同比上升42.6%。

(三)深化执行信息公开,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落实诉讼服务职能,及时回复当事人通过12368热线、北京审判信息网、诉讼服务自助机的留言,畅通沟通渠道。深化主动反馈机制,拓展短信平台的适用范围,推送执行节点信息,如通知当事人案件承办法官、接待时间、联系电话、执行通知、领取案款、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事宜,并将上述推送情况附卷留存,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文书公开力度,2015年公布执行裁判文书385篇,文书公开数量大幅增加。健全法官、庭长、执行局长、主管院长四级信访接待制度,将法官、庭长固定接待日制度及局长、主管院长预约接待制度相结合,及时回应当事人的各类诉求。

(四)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优化执行管理

我院陆续出台了《关于执行实施庭辅助人员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对有财产内容执行案件管理的通知》、《关于执行实施庭结案考核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着力从规范岗位职责、强化案件管理、科学考评绩效三个方面提升执行工作管理水平。 一是增强辅助人员开展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事务性工作的标准化和集约化;二是分类推进案件管理,实行繁简分流,严格工作时限,健全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的退出及恢复执行机制;三是科学考核工作绩效,强化案件评查,以问题为导向,增强执行行为的规范性,有效防范渎职侵权风险。

始终将案款管理作为执行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建立案款联络员、逐级审批、监督提示三项制度,实现案款工作的层级管理和全程监督。定期开展案款清理活动,减少案款积压,2016年1月至4月,我院对执行案款进行核查、清理,努力做到“应发尽发”,清理期间,发还案款820笔,发还金额1.58亿元。同时,将案款工作的规范性作为案件评查的重要内容,纳入部门和干警的业绩考核。

(五)完善执行救助体系,妥善化解各类矛盾

加强执行异议案件的审理工作,保障当事人及案外人的救济权利。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院执行审查类案件收案量大幅增加,2015年收案 405件,同比增长221%,其中,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类案件、案外人异议类案件以及执行行为异议类案件的增幅均超过300%。针对案件量剧增的工作形势,我院严格审查时限,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分类推进模式,在提高审查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案件质量,更加注重权利保护和矛盾化解工作。

积极争取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解决申请人的特殊困难。建立司法救助数据库,严格请示和报备程序,2015年,区委政法委组织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以及发改委、卫生局、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召开两次“三长会”,讨论并议定涉诉信访案件,共同化解信访难题、维护社会稳定。我院通过“三长会”拨付救助金共计126万余元,化解信访案件36件。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一)抓党建、带队建、促执行

坚持在提升党建工作实效上狠下工夫,紧紧抓住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四个维度,丰富完善“三引领四融合”党建工作模式,努力使党建工作与执行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成效同显。通过强化示范引领、注重抓小抓细、整顿纪律作风三个方面,提升执行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开展执行作风大检查专项活动,以自查自纠为方式,组织执行干警深入查找、分析执行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及产生思想根源,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打造“集约化+团队化”的执行模式

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实现执行提效、干警减负、全程监督的管理目标,我院探索实行团队化的执行模式,即“1名审判员+2名助理审判员+2名书记员”,由审判员主要负责裁定、决定和命令等文书的审核签发,组织、指挥团队其他人员予以实施;助理审判员在书记员和司法警察的协助配合下,负责案件的具体执行工作。同时,借助信息化的手段,采用标准化的形式,通过集约化的方式开展执行事务性工作。团队化的执行模式创造出“1+1>2”的整体效能,事务性工作用时大幅缩减、效率大幅提高。

(三)强化司法能力建设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针对各类执行干警的岗位特点和不同需求,构建以案例评比为特色,形式多样、覆盖全面的培训体系,开展法规学习、执行实务、系统应用等多种培训,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系统管理员+业务骨干”的学习带动和协调解决作用,确保干警熟练使用办案系统,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执行工作的新模式。加强理论学习,成立执行业务学习小组,集中骨干力量攻克工作中的前沿、热点、难点问题。2015年,在北京法院优秀司法统计分析评选活动中,我院干警撰写《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情况的统计分析》获得二等奖;在第六届中国执行论坛的征文活动中,我院报送的5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充分展示了我院执行干警的理论及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