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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调研意见
关于对区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
工作的调研意见
 
——20111021日在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金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做好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项目管理的要求,城建环保工委认真研究制定并落实了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城建委委员与区人大代表先后到王四营双合家园、常营丽景园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行了视察调研。调研中分别召开了城建委委员、区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和部分住户代表座谈会,听取了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广泛征求了委员、代表的建议。现将调研意见报告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居民群众广泛关注。2007年以来,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努力工作。累计投资193.5亿元,建设房源14.91万套;已完成配售配租的保障性住房12605套。
通过调研,委员与代表们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项政策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区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服从和服务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局,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解决市、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体现: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区政府设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形势、科学制定政策、优先土地供应、严格审核把关,初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体系。
二是组织落实有力。形成了以住建委、房管局为主要责任单位的建设管理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建设主体、现场管理的规范化,确保了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的使用安全;加强配租配售的监督管理,确保了房源得到依法、有效利用。
三是建设成效显著。2007年以来,我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数量在全市第一,也未发生任何重大质量问题。截至目前,我区通过资格审核获得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资格的家庭已达40951户,低保家庭已全部住有所居。同时,安置外区中低收入家庭35600户。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区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目前,我区区域内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种类繁多,保障方向变化较大,不仅给土地供给和规划布局带来难度,而且给保障范围、方式和标准带来变数。
二是准入、退出和后期管理问题较多。部分代表反映,准入还缺乏监督力度,退出和后期管理的政策法规还比较缺乏,处罚和管理难度较大。
三是市??套服务设施不能与项目同步立项和建设,有些保障房项目的社会管理设施还是空白,给社会和谐稳定留下一定隐患。
三、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委员、代表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结合我区实际,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城市规划、制度建设、资金支持、工程质量、分配机制和运营管理等多方面工作,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廉洁工程、平安工程、放心工程。
(二)加强政策调查研究,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管并举、部门联动、规范准入审核、严格租售管理;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提出更加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健康推进。
(三)不断优化科学规划布局。在贯彻省地、节能、环保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上学、出行和社会服务的需要,优化规划和户型设计,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周边道路、供电、供水等市政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以提高公共服务的均等程度。
(四)强化保障性住房地区社会管理。随着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持续增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相关社会管理、服务方面的各种诉求逐渐增多。今后一段时期要更加关注该地区的社会管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并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使广大居民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也能享受到良好的社会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