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2016年8月18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侯湘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给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第七个五年规划的报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内司工委按照主任会议要求,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在2015年组织委员代表对全区“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就“七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是面向全体区级人大代表组织开展了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工作,共征求到意见建议80余条,全部反馈给区政府有关部门;二是组织委员代表参加“七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对规划制定提出意见建议;三是组织委员代表专题听取区政府有关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内司工委按照主任会议的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起草了《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经主任会议同意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下面,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决议(草案)》的内容作如下说明:

  《决议(草案)》共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增强法治意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宣传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据此,《决议(草案)》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使全社会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同时,对“七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明确,即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结合朝阳区域实际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把法律规定内化为行为准则。

二、突出重点对象,促进全社会法治素养普遍提升

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七五”普法的对象,即“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并要求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明确“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一是坚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始终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意识的“重中之重”;三是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四是结合朝阳区域人口结构特征,坚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中。

三、注重培育精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是相对于人治文化而存在的一种进步文化形态,它是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实施的程度和人民对法律信仰水平的总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全民法治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法治文化现状与人民对法治文化的需求矛盾并未缓解,需要我们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所以,《决议(草案)》强调要“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目标,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推进法治文化更为深入地渗透和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构筑具有朝阳特色、体现现代法治建设方向的法治文化建设新高地”。《决议(草案)》还对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出了要求。

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决议(草案)》提出要“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创新”,要求“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主动宣传、精准宣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五、加强组织实施,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

为保证“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决议(草案)》提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牵头,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全面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要求“各街乡要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或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普法任务;各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同时提出要“建立健全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

六、强化监督检查,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进展

《决议(草案)》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出要求,要求“区、乡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结合每年的中心任务,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对各街乡、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各街乡、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要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乡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实施的职责,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以上意见和说明,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