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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09821日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于萌、郑思科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