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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督办工作方案的报告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督办工作方案的报告

——2020年2月27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主任  李  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督办工作方案。

 经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将涉及医疗卫生方面的15件议案进行合并,确立了“落实‘七有五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大会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交由区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份听取并审议区政府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为切实做好议案督办工作,提高督办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贯彻市委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七有五性’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贯彻区委关于“紧扣‘七有五性’,筑牢民生根基”的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规为重要依据,坚持依法依规和问题导向开展监督。通过议案督办,监督和支持区政府加强宏观统筹,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加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不断加大“病有所医”保障力度,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二、组织领导

 议案督办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展开,成立议案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克斌同志担任,成员由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教科文卫专委会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具体负责督办工作(名单见附件)。

 三、督办重点

 根据代表提出议案内容,结合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情况,在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充分沟通、深入对接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四方面督办重点:

 (一)组织领导统筹方面

 健全全区医疗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加大统筹力度,完善体系建设,优化整体空间布局,有效解决空白点,合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

 (二)基层医疗卫生建设方面

 优化站点布局,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组团式发展,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丰富服务项目,拓宽服务领域,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均质化。加强队伍人才建设,完善政策,提高待遇,稳定队伍。

 (三)方便群众就医方面

 加强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推进重点医疗项目建设。推进完善医联体建设,进一步畅通分级诊疗渠道。提升院前急救工作水平。推进医养结合建设,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满足群众需求。加强医疗与医保、医疗与药品管理、医疗与商业保险的衔接,方便群众就医。

 (四)公共卫生安全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督促区政府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成果,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防控能力和治理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督办方式

 1. 坚持依法依规督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重点,以集中培训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等内容的学习,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推进议案督办工作。

 2. 坚持合力督办。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发挥好各方作用:一是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及各专委会合力作用。二是发挥好卫生专业代表小组、议案领衔代表、相关专业代表和专家顾问的合力作用。三是发挥好各街乡、有关社会单位的合力作用。

 3. 坚持问题导向督办。一是与议案领衔代表和议案承办部门提前沟通,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做好调研基础工作。二是围绕不同类型问题,以视察、暗访、专题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度调研,充分掌握实情,积极吸收意见建议。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议案督办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月份至2月份)

 1.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区委关于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政策,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

 2. 与议案领衔代表和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研究制定督办工作初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监督重点、工作方式等内容。

 3.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议案督办工作方案(草案)。

 4.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议案督办工作方案(草案),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工作。

 (二)调研视察阶段(3月份至8月份)

 1.召集议案督办领导小组成员、区政府有关部门召开议案督办工作启动会,进行工作部署与动员。

 2.坚持问题导向,分阶段、分专题组织委员和代表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汇总整理委员、代表意见建议。

 3.适时召开议案督办工作推进会,听取区政府议案办理进展情况,邀请议案领衔代表、部分委员、部分人大代表、部分群众参加。

 4.针对视察和调研中发现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适时召开市区代表和对口部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市代表积极向市级有关部门呼吁反映,共同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5.在调研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初稿及专委会初步调研意见。

 (三)议案审议阶段(9月份至10月份)

 1.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初步调研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调研意见(草案)。

 2.召开教科文卫委员会(扩大)会议,邀请议案领衔代表参加,初审区政府议案办理报告及委员会调研意见(草案)。

 3.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调研意见(草案),根据主任会意见进一步完善,并提请常委会审议。

 (四)跟踪监督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10月)

 1.根据常委会委员审议发言,进一步完善调研意见,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区政府研究落实。

 2.对区政府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六、工作要求

 1.提高工作站位。充分认识到议案督办工作对于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市委和区委关于满足群众“七有五性”要求、提升朝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主动作为。

 2.周密安排组织。充分发挥议案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安排好调研、视察、座谈、审议等各环节的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3.提高督办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议题调研课题化、议题审议专业化要求,通过议案督办,切实发现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足,实事求是地提出相关建议,为区政府改进工作提供重要依据,提高议案办理实际效果。

附件:1. “落实‘七有五性’,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议案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草案)

      2.  议案督办工作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