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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

——2020年2月27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王  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

 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98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主席团讨论通过,议案作为建议处理的6件,共计204件。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20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议交办情况

 本次会议承办代表建议中,交区政府办理156件,交区人大办理1件,交区法院办理9件。超出本区职权范围,转交市代表向有关部门反映的29件,撤件9件。

 根据“办法”规定,建议承办单位应在2020年5月31日前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代表)。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至迟在9月1日前答复代表(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答复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即时交办并依法办理答复代表。

 二、建议办理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建议办理工作责任感

 各承办单位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办好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落实办理责任,发挥好代表建议在实现人民群众了解决策过程、参与决策和监督执行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需求。

 (二)加强建议分析,完善办理工作机制

 各承办单位要不断拓展沟通方式和渠道,认真吸纳代表的意见,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综合分析,对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建议,完善分类办理、集中沟通机制,既向代表通报整体情况,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答复;对当前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和代表沟通,向代表解释情况。

 (三)强化督促落实,提升办理工作质量

 区政府要针对2019年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工作情况,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办理工作沟通、建议落实等方面的建议,继续完善工作机制,提出针对性举措。同时,要注重加强培训指导,注重提升代表建议报告质量,保证代表获得有效回应和答复。对代表集中关注、反复提出、部门难以推进的难点建议和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点建议,应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对跨年办理和确需市级部门推动解决的难点问题,应完善建议督办机制,实行代表建议回头看,不断推动建议落实,确保代表建议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建议督办措施

 (一)持续开展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

 在去年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区政府建议办理整体工作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满意度测评标准及流程,围绕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对区政府建议办理整体工作情况和承办建议10件以上的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工作。

 (二)强化专委会重点督办机制

 区人大各专委会办公室要将加强建议办理监督检查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结合议题审议、执法检查等工作,对相关建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针对代表关注、反映较为集中的建议,代表联络室根据办理情况适时召开代表与承办部门座谈会,推动代表与承办部门“双向”沟通,提升办理效果。

 (三)坚持建议办理情况问卷调查及结果公开机制

 坚持开展建议办理工作情况问卷调查,做好代表建议办结后复查补办工作。继续推行建议办理公开机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朝阳报、人大代表移动办公平台公开承办单位答复意见,加强社会监督。

 附件:1.区人大、区法院承办建议目录(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府承办代表建议目录见区政府承办方案报告附件)

       2.超出本区职权范围的建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