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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对区政府关于推进文化融合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对区政府关于推进文化融合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2017年10月24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   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首都文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朝阳区文化建设,区人大常委会将推进文化融合发展情况列入年度监督重点。

 在前期调研工作中,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在常委会主任和主管主任带领下,围绕监督重点,组织专委会成员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央、市委关于首都文化中心建设的意见,听取了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赴长三角文化建设发达地区进行了学习考察,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到区文化馆、北京郎园文化创意产业园进行了实地视察,并召开专题座谈会。通过调研,明确了监督重点,即: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并进一步聚焦到“两区”融合发展上,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与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朝阳区从服务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出发,将文化引领作为区域发展的主导战略,不断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取得了一批开拓性、引领性、标志性的文化创新成果,是全国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全国唯一的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模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逐步完善“3+1”四级服务网络,研究出台“2+5”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区化、数字化建设持续推进。制定了《朝阳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初步建立。编制了《朝阳区“十三五”时期建设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加强了在行政审批、金融服务、信息共享、宣传推介、人才汇集上的服务。文创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品牌企业加速聚集,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积极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已经成为首都国际文化交流最密集、现代都市时尚文化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鼓励扶持文化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投入文化事业,多元共建、社会化参与,实现政府、企业、组织三方优势互补。

 委员和代表认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是文化发展的一体两翼,相互依存,协调共生,缺一不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需要文化产业的优质内容和服务予以支撑;文化产业发展也需要文化事业发展拓宽市场,培育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习惯。朝阳区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与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促进“两区”融合发展上已经有了坚实的基础,形成了良好的开端,有条件在文化融合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委员和代表指出:对照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对朝阳区的要求,与文化发达国家地区相比,朝阳区文化融合发展仍有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文化融合发展理念有待强化。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品质的体现。当前,依靠文化引领区域发展的认识还有待提高,融合发展的理念需进一步强化,融化发展的内涵需深入挖掘,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尚未形成。对文化发展规律的认识需要提高,还存在依赖行政手段推进和急于求成的现象。

 二是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分属不同部门,不利于资源整合、协同互动,统筹融合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需要完善,领导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在重点工作推进、重要项目统筹、解决跨部门融合发展等方面还需加大研究力度,完善工作机制。

 三是融合发展质量有待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与百姓文化需求还有差距,对中青年群体吸引力不够,文化设施利用率偏低。全区文化产业园区众多,但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和核心品牌不突出,对区域经济贡献有待增强。缺乏文化融合发展的平台和渠道,资源整合工作需要加强。

 四是保障体系有待改善。政策研究需加强,资金扶持、财税引导等政策体系还不完善,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缺少推进文化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文创实验区政策十五条中,缺少与公共文化对接的措施。文化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缺少综合性、高层次、创新型文化人才,社会文化人才资源利用还不充分。有利于推进文化融合发展的人文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等都有待提升。

 委员和代表建议,进一步推动我区文化融合发展,区政府应抓好四个方面工作:提高认识,营造环境,改革创新,完善政策。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一是要聚焦思想共识。加强首都文化中心建设,是贯彻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必然要求,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机遇、新要求,树立大文化发展理念,把握文化发展规律,积极探索文化融合发展的目标、模式和路径;二是要提高站位,高点定位,积极对接建设“四个中心”、“一核一城三带两区”的工作要求,按照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核心区的发展目标,做好统筹规划;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区级层面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全区上下重视支持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和推进文化融合发展的工作合力;四是提高抓统筹、抓重点意识。对重点工作、重要项目加大统筹力度,细化责任分工,加大落实力度。

 第二,要大力营造环境。一是营造人文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在细节上下功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区域文化品位;二是营造文化交流环境。发挥朝阳区的国际化优势,挖掘利用好国际文化资源,拓展朝阳国际文化传播交流的枢纽功能,为文化融合发展创造条件;三是要重视法治环境、服务环境和政策环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以人为本、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提升区域吸引力和亲和力,使文化资源要素的聚集效应更加凸显。

 第三,要积极改革创新。一是要调动好社会力量,把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结合起来,积极搭建平台,把区域内丰富的文化资源活力激发出来,加快培育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和核心品牌,发挥央属、市属和众多社会文化资源的优势,通过设立引导资金、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事业建设,引导文化企业、文化组织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二是要创新服务方式,以需求为导向,推动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人群特点和需求,提高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率,开展多样化的服务,增强百姓文化获得感,提升城市品质。

 第四,要完善政策体系。一是要对现有文化发展政策进行梳理,加强整体设计,从财税引导、资金扶持、人才建设等各方面完善政策,加强政策配套和协同,提高针对性,形成政策合力;二是要加强文化融合发展相关政策的研究,通过政策的导向作用,破解融合发展的瓶颈问题,建立起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互为一体的良性机制;三是发挥好文化扶持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向文化融合发展方向投入,提高文化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项议题审议完成后,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关注我区推进文化融合发展工作,进一步巩固议题审议办理成果,为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策提供更多有效建议。

 以上意见和建议,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