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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对区政府办理“加大东部‘一廊’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议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对区政府办理“加大东部‘一廊’地区

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议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7年10月24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  邢平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朝阳区“十三五”规划和区委提出的“建设优美城市环境,提升区域环境品质”以及“一廊两带三区”“五大提升工程”中关于提升环境建设的要求,实现连接首都中心城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廊道地区设施更完备、景观更优美、品质更高端的工作目标,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代表提出的涉及东部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问题的第1号、2号、3号、6号、7号、10号、13号议案,共7件合并为1项议案,即“加大东部‘一廊’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议案,交区人民政府办理,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切实做好议案督办工作,常委会成立由主管副主任任组长、各委室为成员单位的议案督办工作组。按照常委会统一安排,今年2月至10月,城建环保委员会制定并落实督办工作方案,与相关委室密切配合,采取组织委员、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以及听取区政府主管部门专题工作汇报等方式,围绕我区东部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开展现场视察和综合调研,以治脏、治乱、治违、治水和建绿为监督重点,先后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到南磨房大郊亭村、华能电厂、管庄郭家场村、朝阳供销社和朝阳饮食服务中心平房区、双桥路和双桥东路、杨闸村、东大门公园等地就道路建设、拆迁、绿化等议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其间陈宏志主任还多次带队实地调研、调度指导议案办理、督办工作。经委员会会议研讨初审,现将调研意见报告如下:

 一、议案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通过深入广泛的视察调研,委员和代表们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开展“一廊”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城市环境建设管理水平,议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精心组织。为确保议案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专门成立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市政市容委、区绿化局等职能部门及相关街乡为成员的议案办理工作组,针对难点问题多次进行专题调度,保证了议案办理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措施有力。将议案内容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21项具体任务,确定于“十三五”期间全部完成,2017年预计完成总体任务的约40%,其余任务分别于2020年前按计划逐年度落实。严格落实议案办理实施方案及“疏解整治促提升”十大专项行动等工作措施,全力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一廊”地区整体环境状况。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共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万余起,罚款200余万元,销账市区两级挂账点位104处。

 (三)成效明显。完成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环境提升工程、主干路沿线拆迁腾退123万余平方米;清理脏乱点62处,绿化美化54万余平方米,改造建筑外立面26余万平方米,清运垃圾渣土110余万立方米,规范牌匾标识1.6万平方米,涉及“一廊”地区的264个市级挂账问题全部整改结案;拆除违建97万余平方米、疏解人口5万余人;关停清退商品交易市场、一般性制造业、仓储物流基地等近百家,腾退土地约100万平方米;完成涉及该地区8条段黑臭水体中的2条段治理,其余6条段预计年底完工。同时开展了道路建设、老旧供热管网改造、规范静态停车秩序等综合整治工作,议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议案办理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形成原因

 调研中,委员和代表们指出:区政府全力办理本项议案,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一廊”地区环境建设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区域环境发展规划有待建立、完善。目前,区域环境发展整体规划尚未完全建立,现有专项规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环境建设管理制度、工作机制体系有待形成;“一廊”地区承担着连接首都副中心的光荣任务,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的水体污染、静态交通管理尚未到位、市容环境脏乱等问题亟待纳入统一规划加以解决。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区城市环境发展整体规划,进而实现城乡环境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发展势在必行。

 (二)环境基础设施薄弱仍是突出问题。诸多历史、现实原因导致该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成为影响区域发展的一个短板。东部“一廊”地区大部分位于农村地区,建设规划滞后、资金投入不足、央市属企业拆迁难度大等原因造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50%的道路规划实现率与实际需要严重不匹配,部分主干路辅路存在未及时修护、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协调各方积极性、全力补齐欠账短板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落实。环境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虽然已初步建立,但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对环境脏乱点的治理存在主要依靠突击整治的问题,“运动式”治理思维仍然起主导作用;环境管理责任制在抓落实、求实效上缺乏力度,针对“不作为”现象的责任追究机制尚不健全;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执法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管理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拆迁腾退等难点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目前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广渠路沿线平房区拆迁腾退工作进展缓慢,是影响“一廊”地区环境整治效果的难点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央、市属国有企业协调难度大,相关拆迁政策不明晰、主体不明确,导致部分路段施工长时间搁置,严重影响了道路建设的整体进度。此外,“一廊”范围内农村地区的水污染治理问题也是难点之一,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是造成该地区水体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

 三、进一步做好议案办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委员和代表们就进一步做好议案办理工作、切实推进我区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立足城市功能定位,科学规划区域环境建设。要高站位于区域城市功能定位,从朝阳区发展实际出发,加快制定环境建设整体规划;将实现区域城市功能定位、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的理念融入环境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要全面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专项规划之间有效衔接、相互促进的有机体系;要将农村地区存在的设施不足、环境脏乱等问题的解决统一纳入环境建设规划并重点加以解决;要坚持以点带面,抓住亮点并推而广之,以此推动全区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形成区域全面、普遍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多方协调筹措,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在科学规划区域整体环境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特别是要加大道路建设修护、污水处理设施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要努力提高道路建设规划实现率,充分发挥道路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依托作用;要积极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政策与财政的支持,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配合,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维护”的良好局面,以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共同推进全区特别是东部“一廊”地区环境品质的彻底改观。

 (三)建立相关统一标准,确保后续长效管理。要建立城乡环境建设投入、作业、管理的统一标准,量化工作目标、保障工作进度,确保实现环境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要将重点整治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五治一增”(治脏、治气、治水、治堵、治违、增绿)的统一协调机构,注重吸纳先进经验、创新管理模式,确保环境建设成果长期巩固和保持;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城乡基层环境建设、执法力量的投入,注重解决拆迁、建设后的长效管理问题;要坚决克服环境建设管理中的“运动式”思维,全力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的长效管理;要努力改变多头管理的现状,明确主体责任和权限,也要强化市、区之间,区级部门之间、部门与街乡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动,形成共同致力于区域环境品质提升的合力。

 (四)加强统筹协调,尽快解决拆迁腾退中的难点问题。要深入研究解决区域环境建设特别是拆迁腾退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对于央、市属国有企业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区政府要加大协调力度,全力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努力协调市相关部门明确具体拆迁政策、确定拆迁主体和责任义务,尽快消除对区域环境建设整治工作形成的不良影响;对农村地区污水直排、水体污染严重等难点问题加大统筹协调及财政投入力度,从而确保议案各项内容落到实处、议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议案办理工作进度和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议案督办工作组将继续跟踪督办,并分阶段向常委会及主任会议报告,切实保证议案办理的质量与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