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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在区人大机关召开,会期一天。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副主任朱春霞、常树奇、胡良森、牟燕东、叶青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3人出席会议。区法院院长靳学军、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鲲,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部分区人大街道工委主任、部分乡人大主席,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全程列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马继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席成坡,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孙其军,区政府副区长杨建海、刘海涛,以及涉及到议题的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有关议题。陈宏志、朱春霞、常树奇、胡良森、牟燕东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副区长孙其军作了区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情况的报告,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侯湘君作了检查《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坚持政府主导,完善制度政策保障;构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扶持专业运营;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医养结合推进力度;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在不断提高,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在不断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营、聚焦居家的社会合作型”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已经基本形成。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区政府要加大《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大对专业运营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医养结合的推进力度,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审议通过《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修订稿)(草案)》。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兰万秋对《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修订稿)(草案)》作了说明。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该办法符合朝阳实际,具有朝阳特色和时代特点。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办法出台后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专业培训力度,加快预算审查监督的信息化建设,解决好人大代表参与预算热情和预算审查监督方法相对落后之间的矛盾。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修订稿)(草案)》。

 三、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文化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副区长孙其军报告了区政府关于推进文化融合发展的情况。区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洋汇报了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对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从服务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出发,将文化引领作为区域发展的主导战略,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模式;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初步建立,文创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积极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鼓励扶持文化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投入文化事业,取得了一批开拓性、引领性、标志性的文化创新成果,是全国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全国唯一的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营造环境,积极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区文化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文化融合的内涵、构成、价值等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加强对文化融合发展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增强文化融合发展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四、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大东部‘一廊’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副区长刘海涛作了区政府关于“加大东部‘一廊’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邢平芳汇报了城建环保委员会对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一廊”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城市环境建设管理水平,议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认为,目前“一廊”地区环境的标准和整体的目标不够清晰,区域环境发展规划有待建立完善,环境基础设施薄弱仍是突出问题,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落实,拆迁腾退等难点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区政府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科学规划区域环境建设;多方协调筹措,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相关统一标准,确保后续长效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尽快解决拆迁腾退中的难点问题,推进我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相关工作。

 五、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地区“煤改电”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副区长杨建海作了区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地区“煤改电”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于志刚汇报了农村委员会对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按照“政府主导、专家支持,乡村组织、企业实施,用户选购、财政补贴,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的原则,结合功能疏解、人口调控、拆除违法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明确、组织体系健全、责任分工到位、措施推进有力,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确保供暖季前完成“煤改电”各项改造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区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满足“煤改电”需求;强化后期监管,确保供暖安全;开展宣传与执法检查,确保燃煤禁用;加大集中供暖改造力度,确保实现“无煤化”。

 六、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继续办理“加快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试点乡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议案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副区长杨建海作了区政府关于继续办理“加快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试点乡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议案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于志刚汇报了农村委员会对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议案的办理,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试点导向”的原则,按照“一绿”试点乡建设的六项指标任务,完善组织体系,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一绿”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勇于担当,全力推进乡级产权制度改革;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一绿”试点乡各项工作。

 七、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孙立作了关于补选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春霞作了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确认良彪、石延刚、杨丙章、倪东新、郭君、宋少伟区人大代表资格全部有效。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44名。

 八、决定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郑晶作了关于召开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情况的说明。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对《关于召开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分团及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草案)》和《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一并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43人全票赞成通过,同意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1日—23日在望京昆泰酒店召开,选举朝阳区出席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决定人事任免事项,进行宪法宣誓。

 区政府副区长刘新宇挂职期满,提出辞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接受刘新宇辞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并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区政府区长王灏、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席成坡、区法院院长靳学军的提请,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对拟免职事项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免去:杨洪福的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望京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商建英的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东湖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倪遥远的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安贞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吴勇刚的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潘家园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汪冬梅的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滑争鸣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钟蔚莉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张济坤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望京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杨阳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吴薇的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蔡峰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欧阳华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凌巍的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李刚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刘德恒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郝丽娜、彭春、赵士彤、招霞、张永强、彭新桥、李娜、田强、沈飞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的提请,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对拟任命事项进行表决,决定任命:商建英为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望京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倪东新为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东湖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高飞为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安贞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斌为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潘家园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区政府区长王灏、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席成坡、区法院院长靳学军的提请,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对拟任命事项进行表决。决定任命:刘炳起为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唐蔷、李英辉为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毛力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健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庭长;杨阳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人民法庭副庭长;吴薇为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蔡峰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欧阳华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望京人民法庭副庭长;刘燕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李轶凡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田青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白星晖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范米多为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副庭长;肖华林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副庭长;李甲军为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陈蕾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副庭长;陈一铮为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孙茜倩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望京人民法庭副庭长;孙元为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杜玉勇、侯世永、郑晨星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三庭副庭长。

 陈宏志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十、书面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