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

关于《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

——2018年3月1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付小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作如下说明: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中期目标关键之年。做好新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对于推进人大工作新时代实现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本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所提工作任务和大会确立的议案,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进一步明确了各项议题的具体内容、监督重点和监督目标,主任办公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确定了工作要点的起草思路和原则。工作要点(草案)起草完毕后,征求了各工作机构的意见,2月24日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讨论。按照主任会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提请今天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朝阳区委领导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本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进朝阳区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具体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区委全会精神,着力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主要包括2个方面内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在代表中开展“贯彻十九大、服务新发展”主题活动,在常委会层面以读书班等形式深化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在常委会机关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使命担当,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发展重点、积极主动作为,努力为朝阳在新时期首都发展大局中贡献人大力量。

 第部分,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权。

 主要包括7个方面内容:

 一是扎实抓好议案督办工作。成立督办工作组,制定督办工作方案,强化过程监督、统筹监督,切实推动解决绿化建设中资金、体制、权属等瓶颈问题,打造生态环境建设“金名片”,用实际行动守护朝阳的绿水青山。

 二是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推动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预算制度。依法听取审议财政预算、决算、审计、计划等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完善各专门委员会共同参与预算初审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提高监督专业性。

 三是加强民生问题的工作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推进群众关心关注问题解决。深化学前教育监督,对区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区政府老旧小区整治、城乡协同发展、功能疏解等工作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

 四是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听取审议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法院审判管理、区检察院金融检察工作的报告。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听取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质量。

 五是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机制。按照北京市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相关规定,积极研究制定落实办法,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题、报告、程序等工作机制,规范重大事项决定程序,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态化。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研究处理人代会计划、预算审查意见方案的汇报,常委会听取落实审查意见工作情况的汇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有效落实。

 六是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推进人事任免工作规范化,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人大意识。

 七是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信访集中反映问题的综合分析和信访事项转办督办,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第三部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

 一是强化代表履职平台功能。深化“双联系”制度,固化“代表双月座谈会”机制。抓好人大代表工作室网上平台建设,提高实体工作室功能,丰富“代表联系选民主题月”活动方式。

 二是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创新教学方式,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开展代表建议评估测评,实施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活动。支持区人大各街道工委、各地区代表小组因地制宜,广泛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拓展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

 三是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完善代表监督管理机制,深化代表述职制度、履职登记制度。

 四是继续做好市人大朝阳团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修订市人大代表联系各街乡方案。组织市代表在朝阳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持续发挥三级代表联动作用。

 第四部分,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促进综合素质提升。

 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

 一是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把能力建设作为2018年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能力提升计划,细化学习培训方案,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水平。

 二是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加强专门委员会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支持各专门委员会完善具体工作机制。加强对各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领导,坚持人大街道工委述职制度,探索人大街道工委开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对乡人大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法律监督。

 三是推进工作方式创新。深化议题监督课题化。持续推进议题审议专业化,拓展第三方咨询模式的应用。做好区人大工作研究会各项工作,完善调研体系,健全工作制度,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重点议题,有的放矢组织开展调研工作。

 四是加强机关建设。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加强人大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完善落实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构职责,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机关整体效能。办好《人大信息》刊物和《朝阳人大》杂志、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增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