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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区人大机关召开,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副主任朱春霞、常树奇、胡良森、牟燕东、叶青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2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马继业、副区长李国红,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区人大街道工委主任、部分乡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陈宏志、朱春霞、常树奇、胡良森分别主持会议。会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了栗战书委员长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并审议《朝阳区分区规划(2017年—2035年)(草案)》。区政府副区长李国红和市规划国土局朝阳分局局长李晋分别作了关于《朝阳分区规划(2017年—2035年)(草案)》的报告和主要内容的说明。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邢平芳汇报了城建环保委员会对《朝阳分区规划(2017年—2035年)(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在编制过程中组织有力,指导思想明确,功能定位准确,总体思路清晰。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深入落实总规对朝阳区功能定位的要求;二是要彰显朝阳特色;三是要完善细化各项任务目标;四是要提升规划的协调统一性;五是要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二、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加大绿化建设力度,构建绿色空间体系,推动大尺度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议案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副区长李国红作了区政府关于办理“加大绿化建设力度,构建绿色空间体系,推动大尺度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议案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邢平芳汇报了对区政府办理“加大绿化建设力度,构建绿色空间体系,推动大尺度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议案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克难求进,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的工作原则,以留白增绿为总体思路,以新一轮百万亩造林为实施主体,以重点项目为主要依托,高标准推进造林绿化工作,新增改造绿化面积逐年上升,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检查考评、加强管护人员培训、引入信息化技术等方式,有力促进了全区绿化监管水平的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加大统筹力度,高点定位,突出规划引领;二是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高效率建设,突出生态环境品质提升;三是要落实责任,突出精细化管理,保证工作持续推进;四是要大力度宣传,引导群众共建共享生态建设成果。

 三、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绿’试点建设,促进城乡协同发展”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副区长李国红作了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绿”试点建设促进城乡协同发展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于志刚汇报了对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绿”试点建设,促进城乡协同发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议题的办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主动将“一绿”试点工作与功能疏解、美丽乡村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办理成果,持续加快城市化进程,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路径,固化模式,“一绿”试点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规划政策研究;二是加快解决产业发展制约因素,推动农村经济平稳运行;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城乡协同发展;四是建立协调机制,加大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

 四、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审查和批准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马继业作了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并就提请本次会议审议批准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了说明。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兰万秋汇报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规划实施两年半以来,区政府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26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进展较好,区政府提出的规划纲要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符合我区实际和现阶段发展特征。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统筹推进总规落实,积极推动城市转型发展;二是大力培育新动能,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四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五是抓好规划落实和中期评估成果转化,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会议通过表决,批准了《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

 五、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孙立作了关于补选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朱春霞作了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确认文献、张朝霞、张贵林、张启顺、贾恩松、王小红区人大代表资格全部有效。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43名。

 六、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会议决定,接受李俊杰辞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并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区政府的提请,会议对拟任命事项进行表决,决定任命:李长萍、朱晟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宏志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七、书面审议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

 八、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快“一廊”地区环境建设,提升区域环境水平的报告。

 九、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文化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

 十、书面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被任命人员车浩、陈庆华、韦小萍的就职报告。

 会议全部议题结束后,陈宏志主任对会议进行了小结,并作了讲话,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针对本次会议会前学习情况,他指出,本次会议安排学习栗战书委员长的讲话精神,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整体部署中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市、区安排,继续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重要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学习,带头践行,提高政治站位,依法有效履职,共同推进朝阳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