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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8月28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汪 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吴桂英区长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1年至2013年行政复议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行政复议工作基本情况
行政复议,是指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的行为,是政府内部进行层级监督的有效机制,是重要的法律救济途径之一,也是政府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多年来,我区的行政复议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工作中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规范行政行为为抓手,以强化自身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规范指导功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2010年、2013年,我区复议机构(区法制办)被国务院法制办、市政府授予行政复议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区政府多名复议工作人员也被评为全国、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一)行政复议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区法制办,具体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对区属各行政部门及各街、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查。
区属具有行政复议工作职能的部门还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这些部门可分别对其所属的派出所、交通大队、工商所、社保中心、医保中心、检测站、税务所等下级单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可以作出维持、撤销、变更、驳回、责令履责、确认违法等复议决定。区法制办现有复议工人员4名,区属六家有复议职能单位有复议工作人员16人。目前,全区取得市法制办核发行政复议资格证书人员为49名。
(二)行政复议案件的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案件涉及的管理领域愈加广泛。近年来,我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2011年新收复议案件为126件,2012年为452件,同比增长258.7%,2013年为738件,同比增长63.3%。三年来我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占全市十六个区县复议案件量的44.2%。复议案件涉及的行政机关越来越广泛,2011年为27个部门,2012年为38个部门,2013年为43个部门。案件涉及治安管理、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物业纠纷、拆迁拆违、工商管理、劳动保障、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诸多行政管理领域。
二是案件类型相对集中,涉群体性案件增多。由于区域面积大、人口多、经济和社会发展快,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加速,区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信息公开类、拆迁拆违类、劳动保障类、治安管理类及物业纠纷类尤为集中。其中,由拆迁引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呈现出爆发性增长,2011至2013年共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683件。信息公开类案件呈现出申请人群体性、申请行为反复性、申请数量批量性以及申请内容敏感性等特点。
三是与信访案件交织,案件处理难度加大。近年来,因信访诉求的特殊性、历史性等原因,造成案件办理难度大,部分当事人通过信访程序未能解决诉求时,多以行政机关不作为为由申请行政复议。例如,村民通过信访途径反映乡政府绿化隔离地区及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当其信访诉求得不到满足时,便以乡政府不作为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为由大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于行政复议案件大多涉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随着利益诉求的多元化,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难度和敏感程度日益加大。
(三)行政复议工作的主要做法
多年来,我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和监督。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2012年区政府确立了政府常务会定期通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制度,每年两次听取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报告,并将??核指标体系。为保障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开展,区政府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保障。2012年8月,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发了《朝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行政复议案件相对集中办理工作意见》,完善了区行政法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了“四位一体”的复议案件审议新模式,即由区法制办行政复议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法制干部、法学专家、律师各一人组成案件审议小组,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等方面的案件,由审议小组按照“一案一组、公正审理,兼顾效率”的原则进行集中审议,截止目前,共集中审议复议案件660件,占受案总量的55%。通过上述举措,规范了复议行为,提升了复议工作能力,为有效发挥复议功能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提升复议公信力。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2010年12月成立,2013年3月进行了换届,共聘有中国政法大学王敬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王旭教授,市、区人大代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子程,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郝惠珍等一批知名法学专家和律师作为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三年来,委员共参与案件审议600余件,参与案审会、研讨会、听证会、法律论证会100余人次。对行政执法、社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或建议50余份。复议委员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大了行政复议监督和规范工作力度,使区政府复议案件的审理更加公正,复议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是加强复议研究指导,发挥规范作用。为规范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了《政府法制工作手册》、《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手册》、《行政应诉工作手册》、《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例汇编》。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复议应诉、政府信息公开等专题培训20余次。及时针对复议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预见性问题进行分析解读,不断加强政府法治及复议应诉实务研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指导规范作用,有力提升了工作影响力。
(四)行政复议工作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发挥了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诉求、维护区域稳定的积极作用。我区作为首都功能拓展区,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和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行政争议等矛盾也越来越凸显。三年来,区法制办共接待行政复议来访人员2600余批次,共2800余人,审理复议案件1322件,审结1220件。案件办理中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审理,70%的当事人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结后未再提起行政诉讼,切实发挥了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作用。
二是有效监督行政行为,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区政府将行政复议作为一项重要的自我纠错机制,不断加大对区属各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三年来共向各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20余份,指出不足,促其整改。目前,我区行政复议案件的直接纠错率为5%,综合纠错率为11%。有效发挥了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的作用,促使行政机关不断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注重问题类型化分析,复议指导规范作用进一步增强。随着案件数量和案件类型的不断增加,在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更加注重共性问题的分析研究,更加注重复议规范指导功能的发挥。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拆迁拆违、劳动保障等行政复议案件高发领域,区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加强问题梳理和研究,及时对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城市环境管理及拆违工作培训,并积极为有需求的单位提供个案指导,先后向区农委、区发改委、区房管局、区审计局等多个部门提出指导建议,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制工作建设仍需加强。区政府部分下属行政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中不能积极履职,发挥能动作用不够,方法欠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不高,导致工作中出现复议答复书提交不及时不规范、答复理由阐述不充分、证据材料提供不全面、复议决定书履行不积极等现象,影响了行政机关依法公正履行职责。
(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朝阳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速发展,但是各类社会矛盾、行政争议也在同步高涨。虽然我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行政复议在化解争议、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行政争议的发生数量相比,仍有大量行政争议游离于复议之外,尚未进入到行政复议渠道,公众仍然存在“信访不信法”的现象。由于行政纠纷的调解和解率不高,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发挥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三)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行政复议工作承担的任务进一步加重,案件处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以及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对于复议工作人员的标准和要求也更高、更严格。目前,我区复议人员队伍在专业化、专门化、规范化方面与工作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复议工作人员在专业知识、群众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还存在欠缺和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法律素养。突出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基层需求和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特别是对法制工作薄弱部门和工作领域,充分利用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机制平台,有针对性地对全区法制骨干、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人员开展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法律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以组织庭审旁听,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等多种形式,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加大对公务员队伍进行法治教育培训的力度,提升其法律素养,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发挥规范政府行为的专业保障作用。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各位专家委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发挥好委员的专业优势,充分利用外脑的智力资源,加大委员参与复议实地调查、听证审理、案件审议的比例。探索建立“委员主持,人大代表、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的听证审理模式。针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组建专家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专家学者、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听证会,陪同审议,发表案件听证意见,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不断完善委员会案件审议、现场听证等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文书,更好地发挥委员在案件审议、行政调解、应诉代理、培训指导等方面的作用,为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保障。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逐步建立行政复议案件趋势及分析平台,对具有普遍意义的复议案件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建立行政复议专题调查研究制度。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完善复议工作制度,提升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整合行政资源,加大行政调解力度。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的行政调解工作为突破口,将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与合理诉求作为工作重点,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全面了解案情、准确把握矛盾焦点,促进争议有效化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增强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努力开创政府法治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