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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31031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立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吴桂英区长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朝阳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朝阳区是人口老龄化的大区。截至2012年底,朝阳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45.7万,年均增长6.38%,占区户籍总人口的23.17%,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近20%(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口33.7万,占户籍人口的17.7%80岁以上老年"楷体_GB2312">万,占户籍人口的4.02%。从2011年底至2012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增加2.74万人,增幅为6.38%,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从22.26%增至23.17%)。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率高、高龄化明显、区域分布不均等特点。近年来,朝阳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取得的成绩连续三年在全市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交流,先后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区,被市政府评为北京市养老机构建设先进单位北京市敬老爱老为老服务示范单位。现将朝阳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39月,朝阳区设有养老机构36(其中市管2家、区办1家、乡办8家、街办5家、社会力量办20家),建有养老床位15891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5张,2013年新增1086张,4年来床位年均增长率近15%(较全市平均水平高3个百分点),据测算,到十二五期末预计建成实有床位1.83万张,将实现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4张的规划目标;建成日间照料托老(残)所485家、养老(助残)餐桌398家,分别实现规范化建设达标102家、200家,月服务老年人数近2.2万人次;完善三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职能,建成验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站)22个,计划年内实现街乡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全覆盖;为60岁及以上老人家庭安装小帮手8748台,为70岁及以上空巢老人家庭安装一按灵2625个,为80岁以上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安装扶手3600个。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基础,也是落实十二五规划养老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过程中,朝阳区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在十二五规划指导下,推进项目建设,加强资源整合,落实建议提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速度明显加快。

 

一是全面加强养老工作统筹安排。区政府连续5年把养老床位建设列为政府折子工程,确保每年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民政等7部门联合出台了5个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全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向和任务,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区委组织部考核体系,加强对各职能部门、街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评。

 

二是大力推进重点设施项目建设。投资1.7亿元建设朝阳区第二福利中心,努力打造全国先进的示范性养老机构。申请福彩公益金460.9万元用于区福利中心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区级养老机构服务环境,目前正在进行设计投标等相关工作。整合街乡资源,加快三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站)建设,上年度建成验收22个,每个中心(站)培育并拥有23个老年人普遍需求和欢迎、有辐射面、具有本地域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受到老年人的好评;今年拟新增30个,年底前完成建设验收。

 

三是不断加强养老服务配套资源的整合。严格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规定,落实新建小区配建集中养老服务设施的规模、建筑面积、用地面积、配置等要求,与居住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按时移交;利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新建、腾退的设施,改建成集中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养老与医疗资源的连通共享,扶持推广双井恭和苑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目前,全区36家养老机构与相关医疗机构普遍建立医疗转诊绿色通道,其中,13家养老机构自身具备医疗条件,3家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并被定为医保定点单位。

 

四是积极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10年在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7件有关养老事业发展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批准,合并为一项,即《进一步改善民生,加强朝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议案,交由区政府办理。通过议案办理工作,推进了朝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议案涉及的我区养老服务工作4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已经逐项落实。近3年来,从2010年、2011年议案办理,到2013年区政协党派提案《关于健全和完善朝阳区养老公共政策的若干建议》的办理,区政府办理有关养老的建议、提案40余件,由政府统筹协调,民政部门牵头,财政、国土、规划、建设、老龄、人力社保、卫生等部门和街乡协作配合的养老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合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鼓励社会参与,扶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设施建设

 

区政府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设施比例逐年增加。

 

一方面,加大对养老机构区级补贴和奖励力度。出台《朝阳区老年人福利机构扶持资助资金配比办法》,对养老机构收住户籍老人按照市级补贴标准予以10.5配比,投入区财政资金528万元;鼓励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先后5家社会兴办的养老机构通过2星级标准建设验收,获得市、区一次性奖励。截止目前,朝阳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0家、床位9530张,占机构床位总数的81%;区属公办养老机构有4家实现公建民营,占养老机构总数11%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会化进程。出台《日间照料托老所床位补贴办法》,对月服务18天以上、床位使用率50%以上的托老所床位按月补贴100元;鼓励社会办托老所开展全托服务,对200张全托型床位予以每月300元的资金补贴;依托社会办养老机构推进日间照料托老所建设,全区近20家托老所实现公建民营;全区建有各类老年大学135所,2.8万余名老人在校学习,全区640个文化活动站、885处全民健身工程和1083个晨练辅导站为老人免费开放。

 

(三)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布局

 

2012年朝阳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发展专项规划工作,编制《朝阳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规划》,对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发展与空间结构、机构设置现状、规划总量预测进行了系统分析,以满足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从推进三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现有社区和住宅适老化改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养老机构及床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规划实施建议和方案,规划期到2020年。目前,方案已基本完成,纳入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规划,将为我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规划引导和保障。

 

2013年初,按照全面关怀、重点照顾的理念,探索建立与老年人多层次、多样性需求相匹配的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制定了《朝阳区养老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e="Times New Roman">2015年全区养老床位达到1.83万张,建立一所不少于400张床位具有示范性的养老机构(朝阳区第二福利中心),建立一所100200张床位的为失智老人服务的特殊护养院,每个街乡要具备一所不少于100张床位的保障型养老机构。成立由民政局、老龄办、发展改革委、规划委、住建委、财政局、国土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消防支队、国资委、残联、社会办、农委等部门组成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每年的建设项目等进行专题研究。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朝阳区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多数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得到满足。但从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的总体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养老服务设施的网络体系尚不健全,总量和服务内容标准与老年人口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空间布局不均衡,部分设施标准偏低,中心城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压力较大;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土地资源供应严重不足,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按照现有用地规划可用于建设养老机构的土地资源十分匮乏;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领域的政策相对滞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

 

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下一步工作

 

今年10月,区政府与市民政局签署《共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了实现养老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模式多样化、服务对象公众化、管理服务标准化的工作目标,其中,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今后一段时期,朝阳区将以此为主线,着力??等问题,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广覆盖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一是继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朝阳区养老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责任,推进行动计划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加快推进区第二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进度,确保2014年建成、2015年投入运营。加快街乡养老服务设施发展,重点扶持保障型养老机构建设。加快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区、街乡、社区(村)三级养老中心(站)全覆盖;加快日间照料托老(残)所、养老(助残)餐桌规范化建设,逐年扩大规范化比例。

 

二是进一步规范用地供给方式,满足养老服务设施发展需求。加快出台《朝阳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规划》,建立民政、国土、规划、建设等多部门联动的配套收缴机制,采取独立建设配套建设改扩建相结合等建设模式,落实规划新建设施用地资源。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规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供地方式。根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主体、用地性质、经营方式的不同,相应采取政府划拨、招拍挂、协议出让、占地等多样化的供地方式,满足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

 

三是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模式多样化为目标,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建设支持和运营补贴,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推进政府建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提高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比例,增加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比例。扩大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试点,探索开展营利性养老机构基本建设和运营补贴政策研究。落实国家支持老年服务机构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统筹社会养老服务资源,鼓励社会单位提供设施开展养老服务,推进精神关怀服务站建设。发挥温馨家园、文化活动站、老年大学等服务设施的功能优势,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四是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化。研究编制《朝阳区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朝阳区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适时出台促进、规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建立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的投入机制和增长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管理和服务标准、从业人员资格条件以及养老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效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朝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础性民生保障工程。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六个老有目标,统筹解决老龄问题,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保障和服务需求,推动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再上新台阶!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词解释

 

 

1. 三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整合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建立四级养老服务中心,具备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文体娱乐、学习培训、康复保健、精神慰藉功能,承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管理、指导监督职能。按照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养老管理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居(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是直接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服务平台,具备就餐、社会交往、文体娱乐等功能,是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服务驿站;街道(地区)级养老服务中心是组织服务、监督管理、绩效评估的服务工作平台,兼具管理和服务职能;区县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是居家养老管理服务工作统一策划、统筹协调、牵线搭桥的指挥平台,以管理和组织提供服务为主。

 

2. 朝阳区第二福利中心:在紧邻CBD区域的核心地段划拨5400多平米福利设施用地兴建朝阳区第二福利中心,建筑面积2.09万平方米,总投资达1.7亿元,年底实现结构封顶,2014年底将建成一家拥有460张养老床位、具备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活动休闲等优质服务功能的示范性、普惠型养老机构。

 

3. “六个老有目标: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等六个老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