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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府《关于朝阳区201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
 
关于对区政府《关于朝阳区2010年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的初审意见
 
——20116 日在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董万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财经工作委员会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根据《审计法》、《监督法》和《朝阳区预算监督办法》的规定,在主管主任带领下,深入调研区政府2010年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为常委会审议本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准备。5月听取区审计局《关于朝阳区201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修改报告的具体建议。在区审计局充实和完善审计工作报告的基础上,527日,召开财经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报告如下:
委员们认为,区政府贯彻《审计法》、《监督法》和《朝阳区预算监督办法》,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整改上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深化财政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四个结合”的工作模式,有效强化了审计效果。审计工作报告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评价客观,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围绕加强预算监管提出的各项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为常委会审查批准区级财政决算提供了依据。对此,委员们表示肯定。
针对2010年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审计发现的问题,为促进区政府进一步改进财政管理,委员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抓源头,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和部门决算审计的成果,围绕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加强对预算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继续强化项目库建设,完善论证评审机制,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同时,抓好项目库与预算编制的有效衔接,保证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推进预算细化工作。健全征管机制,规范社会抚养费等非税收入的征缴和监管。进一步抓好预算执行工作,从严控制追加预算支出,科学安排支出进度,不断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时效性。
二、抓重点,继续强化对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
    围绕产业、民生等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大对专项资金的跟踪审计力度,全面客观评价其效益和效果,为我区今后的预算编制以及项目决策、政策制定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特别是土地储备和重大民生工程的跟踪审计,对项目决策、招投标、资金管理、施工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边审计、边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尽最大可能防范风险、减少损失。依法处理利用虚假信息获取财政资金的行为,限期追回各项经济损失。
三、抓基础,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的机制和制度建设
以推进法治、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财政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坚持预防和查处问题并重,加强对基础管理的审计监督,关注部门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促进各单位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健全结余资金管理机制,提升政府统筹配置资源的完整性。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整改落实机制,完善审计结果的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的积极作用。
委员们同意将刘野局长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审计工作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