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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决定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121220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臧德胜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曼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俞里江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庭长;
  铁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增辉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白小莉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永一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静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副庭长;
  燕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